这小子太能打了,真他妈厉害,两个人打了整整一天,衣服都撕裂了,最后一人穿一条小裤衩。
就那样张昊天还不罢休,死缠烂打,他的战斗力足以把赵连辉震撼。
赵连辉久经沙场,杀人无数,死在他手下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好几百,他还没见过这么死缠烂打的人物,看着就头疼。
这哪里是人,分明就是神经病嘛。
赵连辉坐在沙发上,在想着怎么对付张昊天。
他知道张昊天根本摔不死,早晚找自己来报仇,
张昊天这次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非要为自己的爸爸讨回公道不可。
想让我放弃王志远,那简直是做梦。
他命令手下的小弟们,把大厦的各个入口全部封死,不接待任何人来访,见到张昊天以后,立刻枪毙,要死不要活。谁打死他,必有重伤。
那些小弟发现老大如临大敌,也不敢懈怠,纷纷绷紧了神经,子弹上膛,根本不敢大意。
夜色很快降临,乐颐大厦的小弟们整整守卫了一天。刚刚准备喘口气,忽然有人发现,从西天边飘过来一朵青云。
那朵青云看着很远,没想到速度却很快,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转眼的时间就飞到了楼顶。
那些小弟们根本没看清是什么东西,扑拉一下,那朵祥云就在楼顶上降落了。
有眼尖的。瞪大眼睛一看,吓得裤子都尿湿了,大叫一声:“不好,张昊天,注意警戒!”
话音未落,张昊天就把手里的七步追魂刀抡圆了,一阵狂扫。
整个乐颐大厦的天台就刮起一阵龙卷风,狂风呼啸,风卷残云,那些小弟弟呼呼啦啦就扑倒了一大片。
七步追魂刀是一把绝世宝刀,砍到鬼,鬼立刻魂飞魄散,砍到人,人立刻灰飞烟灭,连投胎的机会都灭有。
这把刀一千年前曾经统领人神魔三界,所向披靡。
按照武侠小说里写的,谁得到了这把刀,就应该被称作武林至尊。
金庸小说里不是有这么一句吗:,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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