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这些告诉你,就是怕你将来后悔,我相信爱情是坦诚的,你……在乎不在乎?”
孟飞好像遭到了电击,僵在了那里,顿了顿说:“我在乎,我可以容忍女朋友是非处女,但我不能容忍自己女朋友是夜总会小姐,你…………太不知道自爱了。
对不起,我收回刚才说的话,我喜欢你不是真的。”
孟飞说完,竟然扭头就走。心里有点难受,这次估计是自己的初恋,没想到初恋是这样的?好桑心啊。
郑美美没拦他,看着孟飞的背影苦苦笑了,这孩子,没想到跟普通人一样庸俗。
郑美美没有怨恨孟飞,本来就是这样,她确实是夜总会的小姐。做小姐的那天,她就做好了被人鄙视的准备。
她点着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股长长的烟雾,靠在了墙根处……………………自叹命苦。
孟飞走在大街上,有点后悔,真后悔刚才跟郑美美说我喜欢你。
结果搞得不欢而散,貌似还喝了人家一瓶过期的可乐,现在肚子疼。
孟飞感到肚子里翻江倒海,有股拉屎的冲动。可是这附近没厕所啊?该咋办捏?
拉大街上?不行,大街上人多,一脱裤子就会有无数的板砖飞过来。
说不定有见义勇为的人拨打110,警察叔叔会请他到公安局去喝茶。
于是孟飞想找厕所,他飞跑起来。
H市的大街上,有一个人在狂奔。
他满头大汗,一只手捂着肚子。另一只手捂着后门。
天空中,有一只秃鹰,盘旋在艳蓝的苍穹下,在等着食他的死尸。
秃鹰喜欢吃死尸。但是他还没有死。所以不是死尸。
可他已经快死了。江湖中的朋友如果知道们孟飞已经快死了,一定会有很多人为此而很惊奇。
如果那些人知道孟飞是被大便憋死的,一定会更惊奇!
孟飞一边跑一边愤愤怒骂:“生儿子没p眼的奸商,竟然卖过期的可乐给郑美美,搞得老子肚子疼,真他母亲的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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