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夜儿说道:“金骨它是我父亲收养的人,虽然不是我的亲兄弟,但是我也没有把他当成外人。他现在也是幻兽士,自然就能成为店主。我就把酒店写在他的身上,就行了。”
大家听她这样说,不由得敬佩起她的豪气来。
谁不想把酒店据为己有?
谁又敢把自己的钱全部的投在一个傻子的身上?
看来古夜儿的胆气过人,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
金骨它成为了店主,古夜儿并不用嫁给他,这又省去了很多的尴尬事情。金骨它的智力有问题,这样酒店实际上还是古夜儿在经营。
金骨它离开了古夜儿就不能生存,他可能一辈子都要住在酒店中,让他当个挂名的店主,这将是他一生中最好的选择。
这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情,古夜儿这样聪明的女孩,怎么会放过?
金骨它瞪大了眼睛,这其中的道理,他一想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