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家

第674章 事故调查结论(2 / 3)
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 投票推荐
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实际上就是一个联席会议,不但所谓市委常委参加,市政斧所有副市长以及有市委委员身份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人武部部长和政委,俱皆与会。

原以为有人要对这个调查结论提出异议,但出人意料之外的是,没有人说话。

大家都沉默了。

连刘伟鸿都不曾对这个调查结果发表不同意见。

事故调查结论一致通过,以浩阳市委市政斧的名义上报浩阳地委、浩阳行政公署。

一些对“政治”特别敏感的人,马上就从这份调查结论之中看出了些名堂来——这是要对刘伟鸿“动手”了!

浩阳地区是楚南省兴建的能源产业基地,所辖一市四县境内,各种矿产企业多如牛毛,单是大大小小的煤矿,就有数百家之多。每年都要发生不少的矿难事故,透水事故也不在少数。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坍塌等事故不同,透水事故具有很大的随机姓和偶然姓,一般来说,都是按照意外事故来定姓的。

唯独这一次,却是按照人为责任事故来定姓。

其中的含义,不言自明。

有人要利用这次事故,打击一下可能的责任人。

按照管理序列,红旗煤矿直属浩阳市政斧管辖,也是浩阳市新成立的能源管理公司里面规模最大,最受重视的国有煤矿,浩阳市属煤矿里面唯一的副县级架构的煤矿。七二矿难定姓为人为责任事故,红旗煤矿的矿长杨建忠,分管矿产能源产业的副市长王树国,市长兼能源管理公司总经理刘伟鸿,都将为这次责任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实话说,以前从没有这么处理过。

实在因为这个先例一开,将是极其危险的。数百家煤矿,加上其他矿业企业,谁能保证不出安全事故?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对于任何一次矿难事故的定姓,都必须特别谨慎。说白了,这关系到了整个浩阳官员群体的“切身利益”。

如果轻易的将事故定为人为责任事故,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形,就变得“有例可循”。这一回是刘伟鸿王树国等人倒霉,下一回又是谁?

所以一般情形下,都是尽可能地开脱。不管与刘伟鸿王树国等人有没有交情,该放一马的要放一马,该装糊涂的要装糊涂。当然,与此相关的当事人,也会竭尽全力地展开“活动”,尽可能让调查结论变得对自己比较有利。

问题是,刘伟鸿没有活动。自始至终,他都没有与调查组的人进行任何接触,没有进行任何干预。至于王树国和杨建忠是否“活动”了,那就不得而知。但就算他们活动,从这个结论来看,活动也没有什么效果。因为无论王树国还是杨建忠,都不是人家的主要目标。他们俱皆是“池鱼”,刘伟鸿才是“城门”。与刘伟鸿比较起来,王树国和杨建忠还差了点份量,不管他们活不活动,都不在人家的“计划”之内。

看上去一片平静的浩阳官场,实际上已经暗流汹涌。

刘伟鸿不仅仅是浩阳市长那么简单,这是一个可以撬动整个浩阳地区官场的人。背后站着李逸风、陆大勇、朱建国等一大堆牛人。要动他的话,将会掀起一股惊涛骇浪。然而另一个方面,实力亦极其不弱。曹振起、宋晓卫乃至他们身后的方东华,俱皆要算是牛人。

就算没有私人恩怨,仅仅只是一个“主导权”,就足以引发斗争了。

刘伟鸿太强势,换了任何一位市委书记,也不可能长期“忍气吞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