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们去天剑楼。”
写书永远不是那么简单的事,特别是还想违逆潮流,在文贵武贱的朝代,歌颂一群武者。
天剑楼的生意愈发好了。宁采臣这次来是为了读者信息,所以他进了酒楼,掌柜忙迎上来招呼宁采臣。宁采臣却留下了他。
“掌柜的,这书听的可多?”
“多多,自然是多的。”
文人士大夫虽然看不起武夫,但是这下层百姓可是十分喜欢的。
别的不说,如果把武功换成了打杀,那他们是极熟悉的。
地方上,争水争地,年年都打;行师商人,土匪河匪,更是要打。
掌柜的说:“可惜这书中的武功太假,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劈山断水,飞起来跟鸟儿一样。那不是武夫,是神仙了。如果再现实一点儿,就更好了。”
假吗?劈山断水,这已是宁采臣减低了要求的,再低,那还有什么效果。而且原著中,陆小凤的轻功确实可追飞鸟。
掌柜的却不知这点,反而继续说道:“不少人去学老实和尚,踏板渡河,若不是有船家,一个个非淹死不可。”
这是个重要的线索,有人照着学了。
这点非常重要。
后世的小说都会注明不要模仿,但这世界,尝试模仿,显然更重要。
因噎废食,一次失败,便全盘否定,这是最要不得的。
宁采臣顾不上吃东西,匆匆找来十三娘。“十三娘,如果把木板丢在河上,你能不能踏板过河?”
“不知道。”十三娘是实话实说。蜀山上是没有河的,她从来都没有试过,当然不知道了。“不过我跳过树。跳树很好玩的。”
“差不多的。”
宁采臣见过法海飞过,见过旱魃飞过。
十三娘为蜀山弟子,没理由她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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