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叔舅识得这么多人,也许便有见过头儿那妻弟的。”
李公甫觉得他们说的有理,拔腿就走。
“头儿,你去哪?”两个差人叫道。
“去杭州。”
“那老爷要找头儿……得,这人就没影了。”
“那是,娘子大人有令,敢不快马加鞭!”
“哈哈!你是腔腔,好!不做差人,也饿不到你。”
唱了一嗓子的笑道:“头儿为娘子效命去了,咱兄弟去哪?”
“去哪?”看了看,“走,去豆腐西施那歇歇脚。”
“你?哈哈……”
宁采臣这两曰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心研究两尊道兵。为了研究道兵,他是不断得让血气上身,然后再用浩然正气驱除。
结果便是他现在手中巴掌大小的一对道兵了。
以血祭炼道兵,然后使道兵拥有莫大的威能,这是巫兵训练之法。
这样的方法正是宁采臣需要的,不过现在有一个麻烦,即,所使用血的威能越大,道兵的威能越大。
用他自己的血不是不行,其结果便是他手中这巴掌大小的道兵。不仅道兵变小,就是浩然正气也用不得,一使出血脉中的浩然正气,它自动便趴窝。
试了无数遍,也没找到其他的好方法。
“什么人?”正研究时,屋中却多了个男人。
这男人身着盔甲,皮肤微黑,看上去不过二十几岁。笑起来,一对酒窝。“在下蜀山丹辰子,小徒的事,还要感谢相公。”
丹辰子?宁采臣的身子震了一下。
“令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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