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
手臂硬生生被踢断,而陈瘸子那一脚却丝毫没被阻挡,再度抽在强森腰身!
啪啦!
强森那矫健的身躯竟是被横着抽飞。狠狠摔在擂台边缘!
“唔——”
后腰被踢,强森喉头猛地一甜,一股腥味哇自咽喉渗出。他忙不迭咽下去,抹掉嘴角少许的血丝,艰难地从坚硬冰冷的擂台上爬起来。如一只受伤的野兽望向那个不吭一声,却一脚就抽飞自己的死瘸子!
“雷霆一击。”神父赞叹道。“憋了一分半,就为等待这一脚?不得不说,跟他双腿齐全时相比,他现在已经达到了另一重境界。摒弃打斗中的一波三折,尔虞我诈。以最厚重,最不花哨的方式攻击。强森打不倒他,他就一击打倒强森。”
“强弩之末。”林泽点评道。“他不能把强森再踢翻一次,倒的仍然是他。”
“——”坦白说,如果不是考虑林泽身边坐的都是她惹不起的道上大哥,陈玲真的很想去掐死这个泼冷水的家伙。瞧了一眼局势陡变的擂台,很迷惑地问道。“既然他有能力一脚抽飞强森,为什么一开始不动手,要等到现在?”
“他一开始没这个能力。”林泽摇头道。
“为什么?”陈玲不解道。
“一条瘸腿的野狼撕咬能力仍然不是一条健硕的家养猎狗可以比拟的。但猎狗胜在动作敏捷,躲避快。所以野狼会选择消耗这条不停攻击它的猎狗的体能,让它速度变慢,反应能力变迟缓。等猎狗慢到野狼有把握一口咬中时,它才会下嘴。”林泽续了一支烟,冷漠地分析道。“因为野狼不知道它咬了这口后,还有没有机会咬第二口。也担心引起猎狗注意后,不给它下嘴的机会。”
陈玲对林泽这个野狼与猎狗的比喻很无奈,但不得不说,林泽解释的很清晰,很容易消化。抬头望一眼佝偻着身体与强森对峙的陈瘸子,好奇道:“他还能咬几口?”
“一口。”林泽毫不犹豫地说道。“咬不死强森,死的就是他。”
陈玲愕然,无比紧张地望向擂台。
林泽却是叼着香烟,微微偏头扫一眼这个或许被无数人骂做搔狐狸、烂货的女人,暗忖:“一个讲义气的女人。”
陈瘸子的悍然出手震惊的不止是陈玲,还有那帮紧张得手心冒汗的赌徒。甫一踢飞强森,现场响起激烈的欢呼与掌声。对这个瘸着腿,弯着腰的男人的敬佩与膜拜。
身残志坚。说的便是这类人吧?
“呼呼——”强森大口呼吸着,按捺住腰间乃至于半边身子传来的钻心剧痛,微微弯着腰,等待着攻击机会。
这个瘸子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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