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救世主得做,至少在有绝对理由时,得做。
当初若不是抱着一颗赤子之心,陈瘸子一辈子都将活在痛苦中,活得像条狗,现在呢。
他看上去同样形单影只,可他有了徒弟,有了个遮风避雨的屋子,喝醉了便能睡,还有贴心的小宝给他盖被子,饿了有林泽给他做吃的,实在无趣时,还能拉着小宝喝上两杯,他孤单吗,不,他不孤单,他有了一个家,一个充满温情,充满信任与感动的家,他不孤独,他不寂寞,他可以在韩家人受到侮辱威胁时,满面笑容地替韩家人死去,不后悔,不遗憾。
人本就应该有为之活为之死的东西,若失去这个东西,人生何來意义。
“喝两杯。”林泽笑着扔了一支烟过去,坐在石凳上讨了一杯酒水。
“嗯。”陈瘸子已有些微醺,点燃香烟,举起酒杯道,“敬那一轮月。”
一饮而尽,林泽咧嘴笑道:“什么时候变得文艺起來了。”
“沒什么。”陈瘸子浑浊的目光中透出一丝异样的东西,沙哑的嗓子说道,“今儿是李叔的祭曰。”
林泽眉头微蹙,好奇道:“怎么不去祭拜。”林泽知道陈瘸子口中的李叔是谁,乔八最忠诚的部下,最终却被乔八杀死。
“无处可拜。”陈瘸子坦荡道,“李叔咽气前让我把他骨灰撒进大海,他说大半辈子活在憋屈中,不想死了也装在骨灰盒,不自在。”
“但他在你心中。”林泽举起酒杯,笑道,“敬他。”
一饮而尽。
陈瘸子抹了一把嘴角,目光逐渐变得清亮,盯着林泽道:“李叔说你是个好人,十八岁那年他就知道你是好人。”
“是吗。”林泽揉了揉鼻子,表情古怪道,“我只希望别人不把我当坏人,能不能当好人不重要。”
“走一个。”陈瘸子豪迈道。
“喝。”
正喝到兴头上,一道白影自墙头窜下,人未近,便嗅到一股充满金属质感的冷冽味道。
几乎只需要闻一闻空气中的味道,林泽便知道來者是谁,脸上浮现淡淡的温馨。
“我能喝吗。”
白衣少女手心捧着哈根达斯,明亮的双眸望向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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