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弗拉乌斯又给了50枚铁币,等于每人涨了20%的薪水,挖尸的速度才快了,不被基本建设组接收的土著总是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偷歼耍滑几乎是一定的,非得几名骑士盯着,方能好好工作。
天色渐晚,缪斯想着达马斯应该不会逼着自己去找那寨主了,才骑着戍兽返回上次住的“旅店”,脑袋里还想着叫几个女人热闹热闹。
他可不是贵族,对于路福爵士没有兔死狐悲的感伤。
“缪斯爵士。”手下人叫着他的隐藏身份,令人快乐的身份。
“给我一份尾骨,要大的。”
“他们今天打了一条蜥龙,听说尾巴有一臂厚,我去让他们切一块。”
“煎上,煎上好吃。”缪斯激动的很,一臂粗的尾巴,那条蜥龙得有20米长吧,很少见了。
“您等一会就有。”
缪斯抹着口水准备进房间休息,又停下道:“请达马斯一起用餐吧。”
“他回去了。”
回答的骑士扈从说的很轻松,在缪斯脑中却是一道闪电。
“回去了?”
“是,说是有些事办。”
缪斯一拍脑袋,再无心吃喝,窝在房间里想了几分钟,果断的套上衣服出了门。
他想明白了,达马斯如果回到马拉城,只要召开元老会一说,那些战争狂似的贵族们,肯定不会放任路福爵士被囚,那不管是派遣军队还是通知神庙,那都是最近几天的事,自己要是跑掉了,由于遗骸没运回去,骑士的爵位恐怕都保不住,不如借此机会,捞点好处。
一路直奔公所,对门卫说了求见的话,没多久就见到了陈易。
“缪斯爵士。”陈易喝着茶,语气中调侃味多于恭敬。
缪斯哪里有资格指责什么,人家把老牌的路福爵士都给抓了。
他心里一发狠,便道:“阁下,今天和我一起来的达马斯爵士,看到了您俘虏的路福爵士,所以去马拉城报告了。”
说出了话,他既轻松又紧张。盯着陈易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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