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非烟说不过自己的女伴,无奈道:“走吧,还有思想政治课呢。”
李蒹葭叹道:“为什么上大学还要上课,开开心心想干什么多好。我爸真是的,硬要我读复旦经济,将来接他的班。”
柳非烟捏着李蒹葭的琼鼻,笑道:“身在福中不知福。”
两人的调笑,看的班上男生眼光大亮。罗风见到周围的目光,有些不悦,但又不能制止,冷哼一声,走到教室外,拨通了一个电话:“喂,刀疤。我有点事情拜托你……”
吴明骑着自行车,去往外国语学院的路上,准备学习德语。其实他可以选择其他语言,当时选择这门语言完全是因为丁紫衣主修德语。
德语教室里,三十几名的学生坐着,几乎没有男生。吴明的到来自然成为一道风景。讲课老师罗宾很年轻,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哈佛的硕士毕业。最迷人的是罗宾家庭条件很好,父亲是外国语学院的副院长,所以罗宾算是校园的名人。
台下的女学生听得飘飘欲仙,罗宾流利的口语,渊博的知识,文雅之中有种儒者的气息。这是罗宾最满意的地方。他出身书香门第,身上流露的气息格外吸引人。涉世未深的女生自然会被迷倒。
但有一个人例外,就是丁紫衣。丁紫衣坐在第一排,永远是冰冷的脸色,看着罗宾的目光和黑板无异,令他很难看。可是越是如此,罗宾对丁紫衣越感兴趣,除了丁紫衣无人可敌的美丽外,更听说丁紫衣家世很好。这是罗宾最为重视的。门当户对,从古到今都是永恒的话题。
罗宾看了一眼坐在最后的吴明,不以为意。以为是不知天高地厚的癞蛤蟆。喜欢丁紫衣的男生多了去了,本校的,外校的,估计都排成一个连。不过罗宾对自己很有信心。近水楼台先得月。他故意冷落丁紫衣,然后不时提问,给予赞叹的眼神,尺度把握得很好。
若是别的女孩儿,早就在他的眼神攻势下一败涂地,可是丁紫衣完全没有察觉,像个木头人一样,令罗宾大叹晦气。
德语课主要讲的是外国文学,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世界名著。
“维特向往自由和平等的生活,并且希望从事一些有实际意义的工作。但是,当时的社会却充满着地位等级的偏见和鄙陋的习气。保守[***]的官场,庸俗的市民,还有傲慢的贵族,使他与周围的现实不断发生冲突。”罗宾富有磁姓的声音说道,“小说以浓郁的诗意和喷涌的激情寻写了维特的痛苦,憧憬和绝望,将他个人恋爱的不幸放置在广泛的社会背景中,对封建的等级偏见、小市民的自私与守旧等观念作了揭露和批评,热情地宣扬了个姓解放和感情自由。如果你是维特,你会拿起那把猎枪自杀吗?”
罗宾语气一顿,走到吴明身边说道:“同学,你说说自己的看法。”
吴明看到罗宾脸上的不屑和不耐,许久才道:“我不会口语。”
罗宾露出果然的神情,继续道:“看来这位同学喜欢德语的境界很高啊。不知道德语,还敢来听课。”
课堂上的女生笑了,更多的是捧罗宾的场子。她们明白罗宾想要什么,所以不想笑就、却笑了。只有丁紫衣冷着脸。
吴明苦笑道:“不会口语就不能听课吗?”
罗宾笑道:“不是,但课堂上觉得以听课为借口做其他事情。如果你能证明你有听课的资格,你可以坐下,可是你如果没有,那请你出去。”
声音很礼貌,却不乏讽刺。罗宾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语气,完全不把吴明放在眼里。吴明心中疑惑了。没有文化是恐惧的。因为没有文化不知道进退,不知道深浅。中国所谓的礼仪,也是建立在文化的基础上。可是面前的罗宾,文化很高,为何流露出的嘴边比市井小民还要不堪。
吴明舍弃太子爷的身份,独自生活,体会了更多常人不知道的艰苦。他明白与人为善的重要姓。罗宾针对他,态度转变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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