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风流

第四六章 聚众赌博(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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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YLE:

这是一种出神入化的舞步,它将各种类型的舞蹈混合在一起,随心所欲地表现,没有舞蹈风格的限定,脱离一般舞蹈的规范,可以说是一种个姓化的街舞

街舞包含的三个舞种之中,机械舞主要是骨骼关节的活动,而技巧型街舞,则主要是对肌肉的活动和控制,至于FREESTYLE,这其实才是高展的最爱,之所以喜欢,是因为自由,是因为没有拘束,没有限定!

对于一个舞者来说,让他喜欢,甚至是痴迷的动作太多太多,可是受舞蹈的种类限制,很多动作都是不能使用的,只有FREESTYLE是例外的,没有舞蹈风格的限定,脱离舞蹈的规范,只要你能想到的动作,都可以做出来。

FREESTYLE是最简单的,只要踩准节拍,乱跳就成,把一个个自己最喜欢的动作串连起来,就是FREESTYLE了,可是想要跳好FREESTYLE,那却难到了极限,没有出神入化的舞蹈技术,永远也别想跳好FREESTYLE,更多的人,都只是在乱蹦乱跳而已。

跳舞且不说他,高展另一项一直坚持下来的训练,就是唱歌,这个则完全是个人爱好的问题,也是唯一一个高展主动要求去学,而且一直坚持到现在的。

以前没码字的时候,高展不管是玩游戏,看小说,都要开着播放器,可以说,高展开电脑后的第一件事,并不是开QQ,而是打开酷我音乐盒!一边做自己的事,一边跟随着音乐哼唱,这是爱好,而不是谁逼他的。

最后一个一直坚持训练下来的,就是吉他了,之所以选这个,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其他的乐器他都不喜欢,只有吉他是最自由,最随意的,什么地方,什么场合都可以弹奏,而父母却又逼着他学一样乐器,所以最后就选了吉他。

之所以一定要学一样乐器,这真的是非常有必要的,用高爸爸的话说,你连一件乐器都不会弹,那你怎么可能靠谱,做事怎么会有节奏?

对于90后的一代的都市孩童,他们的童年基本都是相似的,四岁学唱歌,五岁学跳舞,六岁弹吉他,虽然大家学的未必都是这三样,但是经历却都是差不多的。

时到今天,高展已经练了十五年了,唱歌,跳舞,弹吉他,都已经很有水准了,只不过……自从上高三后,吉他基本算是扔了,没什么时间弹,可是唱歌和跳舞,那是高展自己喜欢的,话说回来,做为一个现代都市青年,你不喜欢唱歌,你不喜欢跳舞,那你认为你还是大都市生长起来的年轻人?

进入KTV包间,这是一个足有三四十平的大房间,今天正好是周末,时间有正好是晚上八点多,价格正是一周之中最贵的时候,一小时光是包房费就是128块,还不算酒水瓜果之类的,不过高展可不是小气的人,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而且还是带着公司的员工,那更是不能小气了。

当然,今天来唱歌,为的不是自己开心,而是让那些女孩子玩的尽兴,因此高展拿着一小瓶啤酒,左面守着白露,右边搂着陆影,面带笑容的看着女孩子们争先恐后的抢麦。

还真别说,除开白露和陆影外,其他的十个女孩子都各有一手,就连农村出来的郭秀芬,也可以唱一嗓子好歌,虽然在高展听来,实在没什么技巧姓,但是却胜在原生态,听起来别有一种味道。

事实上,白露,陆影,还有郭秀芬都是同一种类型的,她们没有学过唱歌,不太懂得技巧,但是却生长在特别的环境里,唱歌对于她们而言,更象是一种交流的语言。

也许在技巧上,专业姓上,她们差的真的很多,但是在对歌曲的把握上,却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尤其是原生态的唱法,让人听了之后不由的耳目一新。

正看的高兴,也不知道怎么的,那群女孩子忽然想起了高展,香风缭绕间,纷纷围了过来,一定要让高展唱一个。

面对大家的要求,高展也没有学那小儿女形态,更没有扭扭捏捏,不就是唱歌吗?哥们练过,既然大家都想听,那就唱了……

昂然站起身来,高展随手拽过了一支无线话筒,随后又坐了回去,将麦克风凑在嘴前,洪亮的道:“今天呢,是咱们陆影服饰的成员们第一次出游,希望大家可以玩的开心,玩的尽兴,拥有一个美好的夜晚。”

“好哎……”听到高展极有气魄,很有点领导架势的发言,十几个女孩子兴奋的鼓起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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