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凌峰还没有说话,冯玉晴这时悄悄拉了拉他的手,低声道:“凌峰,上个月陈兴才从你这里借了五万换电脑与家庭影院,你……”
但她还没有说完,就见到江凌峰横了自己一眼,顿时吓得不敢再说话了。
这时江凌峰拍了拍陈兴的肩,道:“好,等会儿我们陪你去买,你这小子,记得买了摩托给我威威风风的个妞回来,别总是那么没出息的围着女生转,你也耍耍酷啊。”
陈兴此时已经兴奋得合不拢嘴了,连连点头道:“是是,我也有这个打算,买了车之后就把发型再好好弄一弄,再配一个像样儿的眼镜,老大,我向你保持,一定给你争气,再也不去黏女生,让女生来黏我。”
江凌峰又一笑,便去前面的停车场开车去了。
父母常年不在家,但从来没有管过他的平常开支,给他的卡上留着足够的钱,江凌峰虽然不是挥霍无度,但也从来没想过节约两个字,陈兴这些年陆陆续续在他这里借的钱已经想不清楚了,但他只有这两个最好的朋友,这一点儿钱,又算什么,他相信自己真的去帮父母做生意,也许要不了几天就能够赚回来,而凭陈兴的家境,只怕一辈子也存不到这么多的钱。能帮朋友,自己为什么不去帮呢。
不一会儿,江凌峰就开着车到了冯玉晴、孙世伟、陈兴的面前。
他的车是一款美国的名车凯迪拉克,但不是顶级的那一种,不过银灰色的金属漆非常漂亮,驾驶起来非常舒服,而且车顶还可以收缩,开出来也够拉风的了。
三人很快上了车,冯玉晴自然是在前面,而孙世伟在后排的左面,陈兴在右面,这样的位置,大家已经坐了两年,都已经养成了习惯。
四人先在一家西餐厅用了餐,江凌峰就让陈兴带路去给他买下了那辆摩托,然后大家去看了一场电影,一个下午就这么过去了,晚上江凌峰开得远了一些,到了离C市五六十里远的一个有湖的小镇吃那里最有特色非常新鲜的鱼火锅。
回到C市已经是晚上十点,江凌峰将孙世伟与陈兴送回了学校的住宿楼,自己却与冯玉晴到了离学校只有一里远的一个小区里,这里有他和冯玉晴的爱巢,那是一间一百多平方米的电梯房,三室两厅,格局合理,装修高雅,屋里所有的设施齐全,而且都是最好的。
这也是冯玉晴满十九岁生日那天,江凌峰送给她的礼物。
冯玉晴外表虽然漂亮时尚,但她的家庭却不富裕,她来自离C市一千多公里的一个外省小村,父母都只是普通的农民,冯玉晴初到学校的时候,甚至因为穿着一件很土的外套被人取笑过,而且与人说话时总爱低着头,并不是很出风头。
凭心而论,江凌峰绝不算是好学生,甚至有些早熟,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曾经邀请全班的小女生到家里玩,享受一枝独秀的待遇,初二的时候,就开始不停的有女生对他表示好感,甚至收到了措辞稚嫩的情,到了高三,他已经谈过了四次恋爱,漂亮的女生,他实在见得不少,也从来没有那个女生能够真正吸引住他。
但冯玉晴的眼睛征服了他,那是一双清澈纯净的秀眸,灵静得犹如高山之中的泉水,没有任何的杂质,江凌峰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纯静的美,在看到这双眼睛的一霎那,他的心很激烈的颤动了,并且第一时间主动出击,并没费什么力就成了冯玉晴的男朋友,也成了她的保护神。
冯玉晴于是开始了蜕变,两年来,冯玉晴没有问家里要一毛钱,从衣着到首饰,以及平时的零花,都是江凌峰在提供,第一年,冯玉晴从麻雀变成了孔雀,到了第二年,孔雀的羽毛掉了,却成了一只不用开屏就可以吸引男人目光,光彩四射的凤凰。
冯玉晴温顺得好像一只小羊,从来就不敢违逆江凌峰的意思,而江凌峰是那种服软不服硬的男人,他对冯玉晴很怜惜,也不再对其它的女生感兴趣,他甚至打算大学毕业后就与这个女孩子结婚。
上年暑假,他陪冯玉晴回过家,那是一幢二层高用青砖堆砌的小楼,在农村来说,也算是中等人家了,只是家具很陈旧,摆放得也很杂乱,还有一股难闻的气息。
冯玉晴最害怕江凌峰会因此看不起自己,总是时时留意他的脸色,但从小就在富贵中长大的江凌峰并没有她想像中的那样露出轻蔑之态,反而很随意的拔弄着一些家具,甚至还提着馊水去试着喂后院里的猪,在他的心里认为,这个世界上,分工是不一样的,运气也是不一样的,无论是什么人,只要靠亲手的劳动养活自己,那么都值得尊重。
冯玉晴的父母早就知道女儿交上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替自己节省了一大笔生活费,当亲眼看到了一身名牌,英俊洒脱的江凌峰,竟有些手足无措,实在热情得过了头,不仅飞快的去镇上买了新的枕被,还摆了八桌酒宴,请亲戚朋友、四方邻居来与江凌峰见面,江凌峰清晰的看到了他们脸上的得意与荣光,但他也能够理解,自己对于这个家来说,将是一个绝大的机遇,将彻底改变他们的命运,而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是人的本能欲望,这并没有任何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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