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阀治世

第122章:缴税了!(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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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赵家堡正式发行《崇祯十一年大明地图册》,同时通过和公布了《远洋贸易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大明商船可前往曰本、朝鲜、定东省、台湾、香山群岛进行贸易,台湾将作为与西夷贸易的集中地,不得私自于其他地点与西夷通商。

一般不受限制的商品和不在鼓励出口的商品,一律收取20%,曰本收取40%的进出口税。

凡大明商船,皆受此条例约束,偷漏税者将斩首。

就税收征收上,除了每个港口都设立征税点外,海上还有盘查。

每艘商船首先必须登记详细资料,船主叫什么,几岁,哪里人,住什么地方,什么模样。

出海时先在港口进行货物登记。

然后海上盘查,近海舰队将在各个航道进行盘查,所有被盘查的商船,都必须出示货物清单和缴税票据。

票据和货物清单是可以造假的,所以近海舰队在盘查时必须把船上的货物数量弄清楚,然后记录下来。

每年将记录汇总,谁造假一眼就能看出来,然后按照登记信息抓人就可以了,并且谁偷税,砍谁的头,抄没全部家产。

税收这东西,乃是一个国家的命脉。

严查+严惩,就能吓住大部分人。

商人可以为了300%的利润践踏一切东西,这句话有些太过绝对,之所以有300%的利润,那也是因为的部分商人都被吓住的原因。

并不是所有商人都愿意在严查的风势下去冒险,而且这个危险是非常大的,一旦被抓到就是万事休矣。

法律有没有是一回事,严查不严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若是有法律不查,那基本上是有等于无。

那些愿意冒险的人还是有的,但那并不能说是很正式的商人,很多可能是那些资本不多,想一夜暴富的亡命之徒。

同时条例中规定,凡是举报船主走私偷税者,分给抄没家产的五分之一,船主在贸易时,船员有权力知晓贸易细节。

后世抓贩毒,是给十分之一。

贩毒集团大多比较掩蔽,警察根本抓不到,以那些警察的酒囊饭袋程度,想要抓到贩毒集团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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