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帝王传奇

第356章 执法原则(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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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凡是遇到大案要案,都要经过大理寺和刑部所属的审刑院联合会签,再将结果上报朝廷相关部门,由宰相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最后才是由皇帝签字执行,在一系列司法程序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偏差或疑问,都有权发回复议,直到所有部门全部认可为止,因此,宋朝的司法程序当是十分严谨,

“好,朕今夜起便会审核这些材料,廉政公署、南衙、大理寺以及刑部都是执掌人命的关键部门,我朝自太祖时起,对此事一向慎重,期间又几次修订过律法的实施细则,足见历代先帝们对律法的重视,我朝之律法可谓自古以來最严谨、最人姓的,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所以,在以人为本的社会里,各位爱卿,你们务必做到慎之又慎。”

“是,陛下。”陈文龙、陈宗礼、宋承祖等相关官员出列道,

“当然,对于官吏的贪污[***],一经查实,朕也绝对不会宽恕,等朕审核完毕后,你们要将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告诉我朝的所有官员,朕要让他们都知道,违法的代价之高,甚至高到要付出其生命,同时,也需要通传各报刊,让天下百姓都知道朝廷的反腐决心。”

“是,臣等遵旨。”

“对于案件的审查,朕來说说对此的几点看法,各位爱卿,首先,在审案时必须首重物证,其次才是人证,相对而言,人证之词可能会受到不同原因的影响,导致其中的虚假成分难以分辨,因此不能仅凭个人的言词,就断定他人之罪行,其二,在刑讯逼供下所得到的供词需要仔细审核,屈打成招之事实在太多了,刑部需要拟文对于各级执法部门的用刑要严格管控,其三是有关断案的原则,朕认为,执法部门在断案时当秉着‘宁可放过一个罪人,也不可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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