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巧今天是星期天,一帮都市蚁族正好放假,街上比平时多了很多人,虽说不至于像庙会一样拥挤,但要想直接跑成一到直线也不可能,特别是王笑并没有穿着警服,只能大声的喊人们让开道路。反观那些穿着警服的警察就方便了,人们见到他们穿的警服就会自动躲避。
噌的一声,王笑越过了一个警察。
嗖的一声,王笑又越过了一个警察。
呼,呼,呼,耳边劲风吹过,越来越多的警察被王笑越过。
“喂,你是谁?”一个警察好奇的问道。
“靠,这小子是谁?跑这么快。”又一个警察问同伙儿。
这次出警,他们都穿着警服的,并没有穿着便衣出来的警察。毕竟他们不是要钓鱼执法,而是要明目张胆的抓捕罪犯,用不着掩饰伪装身份。但看到王笑穿着一身便衣,跑得比他们还要快,真是羞愧得很,简直要着恼了。
“见义勇为的吧?!”一个警察猜测道。
“不是吧?这年头还有见义勇为的,我……”这个警察说了一半就没再往下说下去,因为他突然想到他要说的话不太合适,其实他是想说我遇到犯法的事情,能装没看见就装没看见,能睁一只眼就闭一只眼,见义勇为太离谱了。这样的话自己想想还行,偷偷做出来也没什么,说出来就招人嫉妒了。
很快,王笑就要追上蔡明珠。
蔡明珠听到王笑大喊,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转身往后面一看,一下就认了出来。这个便衣不是警察,而是好人。
虽然王笑戴着鸭舌帽,但他要奔跑总不能低着头,只能将头抬起来望着前方,所以整个面部便暴露了。而且蔡明珠又比他娇小,从下面往上看,看得很清楚。
“好人?”蔡明珠因为娇喘变得微红的脸蛋上现出一丝疑惑,而且好像混杂着一种莫名的惊喜。她猜到好人会来,但没想到好人来得这么快,好人真是太让人不可思议了。看着好人那英姿飒爽的模样,蔡明珠一时都惊得呆住了。
“笛,笛!笛!!!”一连串的车喇叭声响起。
一条狗突然从路边窜了出来。
司机不想轧到那条狗,便猛的连打方向盘,没想到手忙脚乱之下,踩刹车踩成了加油门,等他回过味儿来的时候,想要刹车已经刹不住了,汽车凭着惯姓朝着蔡明珠撞去。这时候,蔡明珠正看着王笑发呆呢,根本就不知道身后的危险。
眼看着蔡明珠就要血溅在滚滚车轮之下,王笑哪里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只见他大喝一声“闪开!”,双腿猛地爆发出神力,整个人像箭一样冲了出去,一把将蔡明珠紧紧抱住,猛地窜上了汽车。
嘭嘭嘭!
汽车的车皮被他踩得发出一通巨响,他抱着蔡明珠飞跃到了汽车后面。
周围的人见了,简直是惊为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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