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阳眼珠子转了转,道:“看样子里面一定有个很麻烦的人,所以你才这么关心我们,让我们滚。”
红杏花道:“不是人,里面连一个人也没有。”
苏阳道:“不是人?难道是枪?”
红杏花眼光一闪,望着苏阳道:“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苏阳说了一句废话,就已经和小马丁喜一起走了进去。
枪,百兵之祖。
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还有高立的双枪。
但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大堂里面已经做了十七八个江湖人,但最中央的地方却是空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看来这杆枪曰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丁喜抚摸着枪身,摇头晃脑的说。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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