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教科书

第211章 伦敦之行(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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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维克多的话,薛一氓都觉得心情复杂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维克多虽然在知识上有所欠缺,但是他却去过全世界许多的地方,这样的人生经历虽然称不上完美,但是也足以让另一些人羡慕不已了。

在瑞典的时候,实际上维克多也算是薛一氓的导游了,不过可惜的是,薛一氓忙于对足球游戏的开发,所以根本就没有到斯德哥尔摩的大家上走动,他对于瑞典首都,依然觉得非常的陌生。

不过这一次的伦敦之行却不一样,薛一氓没有过多的演算任务,只是例行公事来出席游戏的发布会,再加上女朋友胡佳的陪同,胡佳可是发誓要将伦敦的每一个角落都逛上一遍的女生,所以说这一次,一行人应该能够好好的玩上一玩的。

“伦敦这座城市,有70%的人口都是白人,白人也被称为‘高加索人’,他们的特征就是白皮肤、黄头发。蓝眼睛。”

由于从机场出发,到达一个可以供参观的景点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维克多便开始为薛一氓和胡佳两人介绍起来这座城市的实际情况,这也是作为导游所必须要具备的素质,他要不停的说着什么,才能让游客们不那么无聊。

但是维克多比不上那些专业的导游,他所说的话,似乎都是从国家地理杂志里面摘录出来的,并没有那些关于这座城市的奇闻异事,所以听起来比较乏味。

不过薛一氓和胡佳还是认真的听着,这是对朋友的基本礼貌!

“这里的气候宜人,一年四季的温差很小,就算是在夏季,也是比较凉爽的,因此对于旅游者来说,这里可是天堂一样的地方……但是有一点,却是很令人头痛的,那就是冬天的雾,这座城市被称为‘雾都’也是这么来的,在雾大的时候,你根本就看不见前方的路,就算是有手电筒,也无济于事的。”

“说到雾都,我们中国似乎也有哦!”

胡佳小心的提醒了一句,而且这座雾都不是别的城市,而正是她现在所在的城市C市!

虽然也被称为“雾都”,但是C市的雾和伦敦的雾明显是不同的,两者之间也不能够划上等号。

“不过,我还是喜欢C市要多一些。”

薛一氓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正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薛一氓身在国外,却永远也无法忘记故乡的水,故乡的人,故乡的火锅和麻辣小面!

“薛先生,你真是一位念家的人呢!”

维克多也适时的顺着薛一氓的话说,几天前薛一氓的那场演讲,维克多可是将薛一氓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听进耳朵里了的,他对于薛一氓,有一种由衷的佩服之情。

“看!是泰晤士河!”维克多手指着不远处,向薛一氓和胡佳说道。

这条横穿伦敦的河流,也算是世界上最着名的河流之一了,虽及不上塞纳河那样浪漫,但是能够一睹,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英国有一份世界闻名的报纸,叫做泰晤士报,这也是根据这条河来的。”

维克多继续讲解到,当然,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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