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心虽然不在家,但是,想必她的处境要比自己要好一些。
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小情人。想必大胡子对待唐心要比对待自己要温柔不少。
姜可卿也来了。她也接到姜可人的电话赶过来吃晚饭。
黑色的跑马裤,白色的立领衬衣外面找着一条红色的小马甲。看起来红光闪闪又可爱娇艳。
你没办法分辨她的年龄,她有三十岁的世故,也有十八岁的懵懂。有知姓,也有野姓。
是的,卖萌是姜可卿的专利。
在门口换鞋子的时候,姜可卿小声问身边的唐重,说道:“他们俩见面的场面激烈不激烈?”
“激烈。”唐重说道。
姜可卿双眼放光,八卦之火熊熊燃烧,激动的问道:“怎么个激烈法?”
“她给他下面。”
“什么?”姜可卿这么黄的女人也明显HOLD不住的表情。她压低声音,满脸的不可思议,说道:“她给他吃下面?还被你看见?”
“我——”
唐重真是遗憾自己不是科学家。不然的话,他就可以解剖开姜可卿的大脑看看里面都是由什么物质组成的。
为什么和正常人的区别就那么大呢?
“可卿来了。”姜可人看到姜可卿,高兴的唤道。
“有饭吃,我怎么会不来?”姜可卿笑嘻嘻的说道。她走到大胡子面前,说道:“姐夫,欢迎你回来。”
“可卿,好久不见。”大胡子脸上难得的挤出一抹笑容。看来,当年他和自己这位小姨子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
“是啊。真是够久的。”姜可卿感叹着说道。“当年吧,你就算不是什么帅哥,至少也五官端正,土鳖斯文。现在——恨山都流行玩野兽派?儿子出来扮女人,老子出来扮野人。够前卫的哈。”
唐重和大胡子大眼瞪大眼,心灵相通配合默契的他们心里同时升起了一个念头:把这女人给灭掉。
打人不打脸,连这么简单朴素的道理你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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