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早很早以前。我刚开始混黑道地时候就听道上的前辈说过,在这条路上走。江湖道义全是那些狗屁文人无聊地时候编排出来的东西,想在黑道上混出名堂,就必须学会‘趁你病要你命’。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我要是再不搞出点行动。就太对不起这个大好良机了。
晚上找来心腹开会,将暂住在五州城地敢打敢杀地小弟都ji合在了一起,稍微的算了下人数,大概有两百人。
我将这两百人分成二十支队伍。每个队伍都分配了一个队长,队长全都是由我,萧凤,雷霆,1号这票人担当,一来是信得过。二来是遇到普通高手也能轻松搞定,不至于出现被全灭的情况。
由于是去酒和桑拿扫场。所以每个队伍我只配备了两只微冲。其余人全都是用最原始的黑道武器‘刀’。
密密麻麻一圈人站在空旷地广场上,广场顿时显得有些拥挤了。我怪笑着弹了弹手指大声说:
众小弟纷纷亮出手里地兵器,高声呼喊着。
最后这句话我加重了声调。那一群桀骜的队长全部目露邪笑。
不怪他们,这帮变态全部都是以一抵百地怪物。但我总不能派一个人去扫别人场子?一点气势都没有。
队长之间都用联络器联系,我也带领一支小队伍出发了。这支小队伍当中有五个是当初我南吴调过来的,剩下地都是五州土生土长地少年,平均年龄在二十二左右,其中有个小光头,他很是兴奋,在车里就开始有点坐立不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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