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凌逸危险了……”
许多新生都愤愤然叫嚷起来。
而许多老生则面容尴尬又憋屈,连他们都觉得庄天宇太欺负人了,真的是不择手段。
按照帝邦法令,年满十八岁,就可以持有向政斧报备过的开锋兵器,庄天宇已经是四年级,自然是可以持有这种可以砍杀他人的兵器。
而凌逸呢,虽然已经进入高校,但因为还未年满十八岁,所以受禁兵法令的约束,就算此刻选择兵器,也只能拿未开锋的兵器。
无论如何,这已不是一场公平之战。
许多人开始叫嚷着向莫昱谏言,恳请破例,让凌逸持有开锋兵刃。
莫昱想了想,摇头不允。
律法便是律法,纵然摆明了是让凌逸吃亏,却也不能违逆。
庄天宇这种行为虽然卑鄙,但也可归结为一种战术,利用了可利用的,并没有过错。
“凌逸,你也可以选择兵刃。”庄天宇持刀而立,眼神冷酷而嘲讽地看着凌逸。
凌逸也没客气,拱手向台下道:“不知哪位同学能够借把刀给我用?大刀最好,开锋的也没关系!”
“我有!”
“我有!”
“我的够大!”
台下很多看不惯庄天宇的二三年级生纷纷响应,扬起了手中的刀。
凌逸环视一周,走到擂台边,伸手接过一名学生手中的刀,道:“多谢,不过这把刀等会可能不能再还给你了。”
“没事儿,尽管拿去用,兵器店的便宜货!”这名学生很大方地道,随即又笑容腼腆地补了一句:“不过如果等会儿你用这把刀打败庄天宇了,就算烂了你也得还给我,我好拿去卖钱,肯定能赚一大笔。”
凌逸无语,看不出这位学长长得憨厚,居然有这种经济头脑,果然能进清园联大的都不是傻子。
既然这样,凌逸也就不再客气,直接将刀拔出,果然是便宜货,材质也就跟商场里的普通菜刀差不多,跟庄天宇那把是没可比姓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