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岗

第十六章第十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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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军潘燕’局长,你说‘判决书’错误,你可到省(区)高级法院去打官司纠正过来。我身为执行庭庭长,不管原来的‘判决书’是对还是错,只知道按‘判决书’执行。原先的局长下台了,你是新局长,我们就得找你!这起案子在我们法院成了一起跨世纪的‘执行难’案例!其实,解决这起‘执行难’,说难也不难!兵役局办公楼办公室本来就多得用不了。‘判决书’中的5套办公室你们常年都是用于出租!这样好不好,我给你们出个两全齐美的方案,就是只给原告办个房产证书,5套办公室仍然由你们管理和收取房屋出租费10年。10年后由下一任兵役局长到时再将原告的5套办公室交给原告!这样,你既偿还了原局长欠下的54万元债务,你任职的10年内又不动整座办公楼的管理形式!你只需将你们的办公楼产权证,拿到房管所办个分割房产证手续,将办公楼一层的5套办公室办个署名原告的‘分户房产证’交给原告就行了。这样,这起‘跨世纪’的遗留案就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将来可作为你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政绩向你的‘上司’汇报,为你邀功领赏记上一笔!”“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如是说!

“黄花桂枝(女)庭长,这样不行!办了‘房产分割证’,就等于完成了房产买卖交易成功(完结)!我就成了‘越权越位、擅自作主**公有资源的罪人’!政斧交给我们的是整座办公楼产权证,是让我们管好、使用好整座办公楼。现在我当兵役局局长,我就要对政斧最高统领(县长)负责,对县政斧负责,管好兵役局的办公楼,岂能轻意让你们分割公有资源。”“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对“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如是说!

“‘窦军潘燕’局长,以前我只是听人说南方人刁蛮。今天我总算见识了一个真正的既不讲情,又不讲理,更不**的‘南蛮子’。这白纸黑字明明是法院判决生效的决定,你为什么就不能按判决书让我执行?”“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如是说!

“黄花桂枝(女)庭长,是我‘不讲理、不讲情、不**’,还是你们‘不讲理、不讲情、不**’!处理你们这类‘不讲理、不讲情、不**’的遗留问题,本局长一贯坚持‘双方协商’的原则。你们也不想一想,如果你们原来讲理、**、讲情,这起案子能遗留到今天吗!我还能认识你们这些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懂的极品‘法盲’吗!”“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对“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如是说!(2014-3-30写作于浙江桐乡市屠甸街道星园小区183号)

欲知后事如何,请继续阅读VIP第十六章第十一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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