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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走。那把矮人王锻造的宝剑对他来说,比灰尘都要渺小。不过他依旧带着,这种享受人生的曰子实在是让人很快乐。他一生都在战斗,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在山林中捉了一只地龙。骑在地龙身上。成了一位龙骑士。虽然比不上能在天空上飞行的龙骑士。但是,只要带个龙字,就算它是一条大蜥蜴。也要把它当龙看。
魔法与剑的文明,龙骑士无疑是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元素。
而龙,也是东西方文化的最大源头,近乎图腾。虽然这种生命在真正的大世界并不是最强的,可是无疑,龙族是特殊的一族。因为对普通人来说,没有比威严的巨龙更可怕的怪物。
因为可怕,人们对它敬畏。也因为可怕,人们想要屠龙,沐浴龙血,来证明自己的勇敢。
屠龙勇士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光辉的名字,这一点,让勇士们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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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木桶走过河流,在清澈的河水中钓了几尾鲫鱼,去掉鱼肠,鱼鳃,不去鳞片,放在火上烤个半熟。这时候去鳞就非常轻松了。
鱼肉很鲜美,不用放任何调料,何必要让调料的气味压制住鱼肉本身的鲜美。
就算吃不惯这种没有调料的鱼肉,最多撒点盐巴,这就足矣。
把鱼放在竹筒里烧烤也别有一番风味。
以前总是琢磨吃的,怎么吃才吃的更好,这或许就是他作为凡人时的小民思想。普通人活一世,活的就是一张肚皮。
很久之前,他也是每天都琢磨吃的。那时候没有好的吃食,一碗牛肉面就是最好的食物。如今,就算吃那些古老神魔的肉都不算难题,随便抓几只就是了。
他们庞大的身躯对凡人来说是天神,可是看惯了风云,对此只能无视,已经无法在对心神有任何挑战姓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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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河流而下,归于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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