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看到了另外一匹马上,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虽然耳朵有些尖,体格有些弱,但是确实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等等,十四五岁的少年,体格还很弱……
而且他还在看书,看书就意味着走神……
最重要的是,他还骑着一匹白马……
白马……
白马!
布莱德浑身一震。
天赐良机啊!
只要抢了那匹白马,自己就可以策马奔腾,纵享人世繁华……可恶的家养野猪,怎么也跑不过马吧?
肯定跑不过!
布莱德简直要开心死了,上天还是眷顾自己的。
布莱德握紧了手中的匕首。
刺客,当然得用匕首。
这把匕首,是布莱德身上最贵重的东西,花了他全部积蓄,才从某个不良盗贼那里买到,当时那个不良盗贼还蒙着脸……
话说那个不良盗贼,为什么和骑白马的中年盗贼有点相像?
好吧,言归正传。
这把匕首,非常锋利,不过布莱德不打算使用,因为抢马最需要的技能,最合适的技能,不是一击毙命,而是脚踢,脚踢,脚踢……
布莱德找准机会,忽然纵身跳起,飞起一脚,踢中了那少年!
肖恩走神了。
他沉浸在羊皮书深奥的知识里,彻底走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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