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词或许不好听,但绝对是一个恐怖的存在,一个能让人谈之色变的存在。
郑龙之所以被人成为疯子,是因为他做了太多太多疯狂的事。
自幼,郑龙就和同年人不一样,已经表现出了凶残很辣的性格,六岁,郑龙开始了残酷到极致的生死训练,十四岁独自一人生存在欧洲阿尔卑斯山脉,十六岁进入亚马逊森林,灭了一只佣兵团,十八岁回归金陵。
一年后,整个南方为之震惊。
这一年内,郑龙几乎每天都活在打打杀杀中。
他不是一般的嗜血,不是一般的疯狂,身为郑家家主的嫡系长孙,他却混社团。
而他混社团的理由仅仅是:喜欢杀人!
靠着一双拳头,郑龙疯狂的崛起,整个南方的大地上,几乎都留下了他的痕迹。
郑龙狠!
狠得让人胆寒,只要是惹到了他的人,几乎都是被他一双拳头硬生生的砸死。
只要是和郑龙敌对的社团,几乎都被他连根拔除,灭门、虐。杀,这是郑龙最经常干的事。
这一年,死在郑龙手中的人没有八千,也有五千!
得罪了这样的疯子,能有什么下场?
死或许只是解脱!
南宫家何止是得罪?
擎天打伤的竟然是郑智,就是郑龙的亲弟弟。
以郑龙的性格,南宫家很可能迎来灭顶之灾。
周围围观的人,许许多多都是崇州的大家族,他们也是得到了消息,过来见证南宫家族的毁灭。
其中赫然包括袁家、周家和陈家!
“郑龙,他竟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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