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乘风挥舞着手中长枪,默默的感应着手臂上的伤势。
以他的实力,自然不可能被野狼轻易划伤。
他之所以这样做,那是因为他想要亲身体验一下,那强大的生命之力是否真的如同传说中的那样神效无双。
手臂上的伤势并不严重,也就是划出了一道长达数分的口子罢了。
这个伤口看似有些怕人,但实际上浅的要命,就是被狼爪子轻轻的挨碰一下罢了。
如果嬴乘风穿着皮甲套装,或者是将真气运行至手臂之处。那么根本就没有破皮流血的可能。
但他既然打定主意要试验一下生命之力的作用,自然要先受伤才是。
而在随后击杀了面前的野狼之后,那霸王枪上果然又传来了一股滚烫滚烫的热流。
这股热流与以前不同的是,它们并不是流向全身,而是主动地流淌到嬴乘风的手臂之上。
那浅浅的伤口就像是盛开的鲜花,散发出了美妙的花香,吸引着热流。
仅仅是片刻间,嬴乘风手臂上的那条伤痕周围就传来了一种十分奇妙的麻痒感。
这种感觉相当的微妙,在麻痒之后,就是些微的痛楚,然后那开裂的伤口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了。
嬴乘风手中长枪挥舞如风,心中却是充满了狂喜。
他已经感觉到了,在手臂的那片血污之下,不但伤口已经痊愈,而且就连他失去的鲜血似乎也得到了弥补。
除了表皮上的血迹有些刺眼之外,他就像是根本未曾受过伤害一般。
生命力量,这就是霸王枪汲取的生命力量所发挥的奇效。
嬴乘风的眼眸中精芒闪烁,若是霸王枪早就有了这种神奇的功效,那么昔曰在九曲十八弯内,他根本就无需蝠群的帮忙,也可以将张家众人尽数斩杀了。
“嗷呜……”
或许是因为拿不下嬴乘风的缘故,头狼不耐烦的声音骤然响了起来。
于是,更多的野狼加入了战团,它们奋不顾身的冲向了嬴乘风,想要依靠绝对的数量将这个可恶的人类生生堆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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