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在盛唐

奋斗在盛唐 第859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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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他眼珠一转,道::“那个……大哥……有句话,小弟不知当讲不当讲?”
“贤弟有话尽管说。”
“您刚才也说了,就这么把人放出去,知道的是您愿意成人之美。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怕了我们四个呢。现在小弟我献出了曹野那姬,证明您怕的不是我。但是,其他人……”
李成器瞬间就秒懂了,这是李隆基觉得自已出了曹野那姬,那仨人一毛不拔,心里感到不公平。嗯,不错,要其他人也出点血,这对自已也是一件大有好处的事。
想到这里,李成器道:“对,临淄王给了本王曹野那姬,你们三位,是不是也给本王点东西啊?”
薛稷道:“薛某人可没什么美姬能入得王爷您的法眼,这样吧,我平生最得意的,就是书法之道。我给您写几个字如何?”
“很好,取纸笔来。”
功夫不大,有人将笔墨纸砚呈上。薛稷笔走龙蛇,写下了两个大字:贤王。
“很好,薛侍郎有心了,这幅字儿小王收下了。”
薛稷和李旦私交甚好,李成器不好不给他面子,让他轻易过关。
但是,到了崔耕这儿,李成器就没那么好说话了。
“听闻崔相当世文才第一,不如就写一首诗,来记今日之事吧?记住,写的不好不行,写的不快不行,以一盏茶为限。”
“不就是做一首诗吗?又何须一盏茶?”崔耕长身而起,吟诵道:“莫以今时宠,难忘旧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
这首诗乃大诗人王维所作,和今日之事应情应景。
宁王李成器对人妻有着特殊的爱好,可不是就干了这么一回欺男霸女的事儿。
在历史记载中,二十年后,某日,他看自已邻居的老婆漂亮,就派人将那邻居的老婆“买”了过来。废话,宁王千岁,皇帝的哥哥要买,人家敢不卖吗?至于朝廷律法?那是什么玩意儿,能吃吗?
这还没完,一年之后,李成器就问那个被他“买”来的可怜女子道:“你还想你原来的丈夫吗?”
人家能说啥?唯有默默垂泪而已。
然后,李成器就举行了一场宴会,宴会上高朋满座,他让那对可怜的夫妻见了面。
夫妻二人相见,抱头痛哭。
李成器则非常高兴,令众宾朋作诗一首。当时,大诗人王维就做了这么一首诗。
最后两句话,乃至脍炙人口的绝句。它引用了一个典故:当初,楚王贪恋息侯老婆的美色,率兵攻破了息国,俘虏了这位息夫人。息夫人为他生了两个儿子,却从不和他说话。楚王问:“你为什么不说话?”息夫人答道:“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不能死,其又奚言!”
王维这是以那妇人比息夫人,以宁王比楚王,隐含劝谏之意。李成器听完了,当即将那妇人释放,这个典故也流传千古。
崔耕今日拿出这首诗来,让李成器挑不出半点毛病。
他看向钟绍京道:“现在崔相、薛侍郎都表明了足够的诚意,你呢?”
第1108章 隆基要吐血
钟绍京赔笑道:“本官平生最得意的也是书法,要不……我也给您写几个字儿?”
严格说起来,今日之事,主要是由于钟绍京的存在才会发生。要不然,李成器强抢个把民女,怎么会惊动崔耕、薛稷乃至临淄王李隆基?
李成器看钟绍京颇不顺眼,道:“有薛侍郎的珠玉在前,你那两笔字儿能拿得出手吗?”
“我……”
公允地讲,钟绍京比薛稷的字儿,也差不了多少。在后世的评价中,甚至有人认为难分伯仲,或者钟绍京的书法在薛稷之上。
但是,在这个年代,却是公认,薛稷的书法远高于钟绍京。
无它,薛稷的身份高,
薛稷的曾祖父叫薛道衡,以文学之名著称于世,在大隋朝官至内史侍郎。
祖父也不得了,其名薛收,在唐出仕为官,为天策上将府记室、秦王府十八学土之一,爵封汾阴县男。
最了不起的,还得说是薛稷的伯伯和外祖父。他的伯父叫薛元超,曾担任过中书令兼左庶子加金紫光禄大夫衔,标标准准的宰相。至于薛稷的外祖父,则是大唐名臣魏征魏玄成。
钟绍京呢?一个钟繇的十七代孙,拿的出手吗?
所以,尽管钟绍京自认书法不在薛稷之下,尽管他现在的官位比薛稷要高。人家李成器说他的书法不敌薛稷,他也只能是咬着牙认了。
钟绍京深吸一口气,道:“若王爷看不上钟某人的字儿,我愿意献美姬……”
“等等,你家里的美姬,能赶得上曹野那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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