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再一次拿起茶几上的笔和纸,但并不是想记载什么,而是这样会让我觉得安心一点。
“你不会不知道超忆症吧?是的,我就是一个超忆症患者,一个最为典型也极其严重的超忆症患者。”邱凌说完这话,身体往后靠去。
我连忙看他,发现他也看着我。
“超忆症?”我耸了耸肩,“我知道这个病症,我有一个姓古的朋友,就有这种过目不忘的天赋,对所看过的书上的内容全部记得。不过,他好像也仅限于所看过的书吧?”我再次避开了他的目光,低头在笔记本上写上“超忆症”这三个字。
邱凌反驳:“超忆症不是一种天赋,或许在你们正常人看来,是一种令你们羡慕的天赋。但于我来说,是一种痛苦……”
我笑了笑:“邱凌,你也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还开这种玩笑有什么意义吗?你上下左右看看,这房间里布满着监控设备,你的每一句话,市局那些脾气暴躁的刑警都能听到。他们希望你透露更多他们所期待的案情,而不是听你在这里瞎扯。”
“你不信任我?”邱凌冷冷说道。
“我凭什么信任你呢?”我也收住了笑,“一直以来,在你心里,我不都是一个能够被你左右玩耍的愚蠢家伙吗?并且,你这么个卑劣凶残的杀人狂魔,有资格得到别人的信任吗?”
“超忆症,无选择记忆的一个分支。临床表现为大脑拥有自动记忆系统。他们用来处理语言的左额叶和大脑后方用来储存图片记忆的后头区,被用来储存长期记忆。所以,这种无选择的将记忆永远保留下来的行为,不是病患自己想要的,而是在潜意识下发生的。也就是说,具有超忆症的人,没有遗忘能力。他们能把自己经历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甚至具体到任何一个细节……”邱凌默念着。
我冷笑着打断了他的说教:“那么,我们罕见的超忆症患者邱凌先生,你又应该如何解释自己在第一次高考中失利的呢?”
邱凌并没有因为我的语调而激动,他继续平静地回答着:“我需要时间来整理自己记忆片区的东西,它们太过庞大,也太过复杂。况且,那时候的我,也并不知道这种病症的存在,只是觉得自己的记忆力比常人强而已。但这也并不代表当时的我对于所掌握的知识的理解能力与使用能力能够很好地结合。”
“所以呢?”我又一次打断了他,尽管我也知道这并不礼貌,“所以,这与你并不惧怕死亡能够挂上钩吗?”
“沈非,你敢缅怀自己与文戈的种种过去吗?”他这样问道。
我语塞了,表情也僵住了。
“你不敢去怀缅,甚至你选择逃避。这样,你可以过得舒坦一点。而我……我无法逃避,也天生不具备遗忘这一天赋。于是,我的脑海中,每一天都在把自己的人生重新过一遍。或许,你的人生重新过一遍的话,其间让你欢喜与甜蜜的记忆,会更多一点。但是我呢?”邱凌顿了顿,似乎在等我将他的话语打断。
我并没有吭声,直视着他,于他的目光深处去挖掘他。
“你们正常人永远不会体会的,也永远不明白储存了巨大信息的脑子里究竟是如何思维的。之前有很多次,市局的刑警们都认定我还有同伙,要我解释为什么整个城市的监控摄像头都被我知晓,甚至有一些连他们都不知道的角落商家自己装上去的,我都了如指掌。每每他们这样问起,我也每每回答——‘是我记得’。实际上,确实是我自己记得,没有任何帮凶给我记录画图。我走过的每一条大街小巷中的每一个画面,都在我脑海里清晰细致。那么,我又如何不能做到天衣无缝呢?”
“真天衣无缝,那你又是怎么落网的呢?”我小声说了句。
“我说我是故意的,你们会信吗?”邱凌苦笑着摇了摇头,“我也不想让你们相信这一点,因为我不想抹杀你同学李昊他们为维护这座城市安稳所做的努力。但实际上,到我最后那两次作案的时候,我已经不去考虑更多应如何防范了。因为,我的罪恶已经足够令人们痛恨了,可以接受惩罚了。”
“好吧,我再给你捋一捋——你,邱凌先生,居然是一位超忆症患者。你无法忘记任何你所看到与经历的事情,所以,你非常痛苦,才选择作恶,等候法律的审判,让你生命结束。”我一口气说完这一段话,末了,将手里的笔套套上,往桌上一放,“邱凌,有点牵强。这一年的牢狱生活,令你编故事的能力退步了不少。”
“3月22日晚上7:13,你和文戈走进学校门口的悦来饺子馆吃晚饭。因为你们那天去得比较晚,所以文戈最喜欢吃的芹菜猪肉饺子已经卖完了。所以,你们俩点了素饺子。嗯,至于还点了其他什么我并不知道。因为那会儿的我进了对面的拉面馆,坐在靠窗的位置,和你们一起开始晚饭,也一起吃完。7:32,你和文戈走出了饺子馆。你在女生宿舍楼下,等文戈将那个小木盒拿下来。其间,你与路上的一个男同学打了个招呼,对方好像叫你去打球,你拒绝了,说有约会。8点整,文戈将木盒拿下来,里面已经放好了她要放的东西。你们开始往后山走,没走多久,你的鞋带就松了,于是,你弯下腰来绑鞋带。但文戈觉得你自己绑出来的鞋带难看,便蹲到你面前,给你将鞋带重新绑了一次。那会儿的你笑着,很幸福的样子。而实际上,弯下腰的文戈,正朝你身后的暗处望。她知道我在,但不想让你知道我在而已……”
“停住!邱凌,你记得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并不奇怪。因为那一天发生的事,对你来说,也同样是那么重要。”我说道。
“对你呢?对你难道就不是很重要的吗?”邱凌反问道,“那么,沈非,你又记得那天自己穿着什么衣裤吗?”
“灰色带帽子的卫衣,和浅蓝色的牛仔裤,深蓝色的帆布鞋。”我答道。
“是的,但有一点你可能会不记得了,就是那天早上,你的灰色带帽子的卫衣,晒在你们宿舍外面那三个衣架中的最左边。当时挨着你那件卫衣的,是你宿舍另外一个同学的红色底裤。那条底裤应该是新的,有点掉色。所以,你的那件卫衣被沾上了一片并不显眼的红。”邱凌说道。
“啊!”我咬了咬牙,努力回忆他所说的这一切。模糊,但是又好像真有这么回事。
“而那天,文戈穿着的是她经常穿的那件白色翻领毛衣,浅灰色的短裙。”邱凌自言自语一般继续念叨着。
我有点欣喜了:“你说的是我们埋小木盒的那晚吗?很抱歉,你的记忆并没有你自己所说的那么神奇。当晚文戈穿的是和我一样的蓝色牛仔裤,以及红色的格子衬衣。”
“沈非……”邱凌打断了我,“很多时候,人们会把记忆中某一个场景中的某一个细节与记忆中另一个场景中的另一个细节弄乱。就拿你对于当时文戈的着装的记忆来说吧!我偷偷去过你家,只是你并不在家而已。我在你的相册里,看到了好多张文戈穿着红色格子衬衣的相片。于是,在你的记忆里,文戈穿着红色格子衬衣的画面,就成为定格在你记忆中的她当日在学校里面的模样。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那晚,她压根没穿什么蓝色牛仔裤,更别说格子衬衣了。”
“不可能!”我摇头,我不相信自己会将那么重要的一晚的记忆弄乱,也不相信自己会将那一晚文戈所穿着的衣裤记错,“绝对不可能的,她那晚就是穿着蓝色牛仔裤和红色格子衬衣。”
“那么沈非,我想问问你。那晚,你和文戈所发生的第一次里,你有没有褪下她的长裤呢?或者,你只是掀高了她的裙子而已呢?”邱凌这样问道。
我愣了,半晌,我往后重重靠去。属于那个夜晚的记忆,因为年代的久远,诸多细节都已经模糊了。也就是说,我所以为的永世难忘,最终也在我记忆深处逐渐支离破碎。取而代之的,不过是我自己缝缝补补着,将各个细节往那一晚记忆中不断拼凑罢了。
是的,那晚我不过是掀起了她的裙子而已……
“沈非,你不用自责。很多东西你不记得了,并不奇怪。况且,你不是想要否定那一切吗?你本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强者,那么多那么多记忆,忘记了,对于你来说,何尝不是好事呢?只是……”邱凌顿了顿,“只是我就与你正好相反,我全都记得,每一个细节都记得。甚至,当时自己心痛的那种感觉,也永远真切,永远切肤。一年又一年,一月又一月,一天又一天,我在反复又反复地煎熬,就好像但丁的《神曲》里那永远在地狱中受罪的人儿。那么,能够在这些记忆还没有多到令我真的疯掉之前,将我想做的事情做了,似乎……似乎就是我所看重的重要吧?”
“你想做的就是被关进精神病院,找机会杀死尚午?”我有点无力于这一刻我应该扮演的角色,缓缓问道。
“嗯!顺道能够和你有那么一次交锋,便是完美。”邱凌笑了,“很荣幸,我也得到了我所想要的完美,还帮文戈给了你解脱。”
“解脱了吗?”我也淡淡笑了笑,“没有解脱,反而从一个泥沼,走进了另外一个泥沼。”
邱凌歪头:“你所说的另外一个泥沼,是乐瑾瑜吗?实际上,她是我的整个计划针对你的部分里面,出现的最大的变数。我从来不希望她会成为你世界里的一部分,也万万没想到,她之所以能够重新走进你的世界,会是因为我。在她将我带出精神病院后,我其实考虑过真的将她杀死,但最终,她对你的痴情,让我心软了。目前看来,我那一晚的心软是错误的。她是个恶魔,是一个真正的恶魔。而我,就是将这个恶魔放出盒子的潘多拉。”
“邱凌,你有资格说别人是恶魔吗?”我沉声道。
“和他们内心深处所蜷缩的东西比较起来,我可能还真的不能算恶魔。”邱凌说到这儿叹了口气,“沈非,弓形虫是可以改变一个人性格的。而苏勤与乐瑾瑜认为这始终是一个没有被论证过的假设而已。于是,他们想要尝试。当时,他俩和我在语音聊天室里讨论过,并邀请我一起参加一个自私且疯狂的实验。而当时,文戈刚走,我没有心思搭理他们。最终,他们是否去做了,也没有对我说过。一直到后来,我再次和蒋泽汉打交道时才肯定了一点——他们当日确实做了弓形虫的实验。而且,实验成功了。因为……因为蒋泽汉的性格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温文尔雅的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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