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民族的血汗。
洒遍了这几百个荒凉的岛上。
再会吧!南洋!
你椰子肥,豆蔻香。
你受着自然的丰富的供养。
但在帝国主义的剥削下,
千百万被压迫者都闹着饥荒。
再会吧!南洋!
你不见尸横着长白山,
血流着黑龙江。
这是中华民族的存亡!
再会吧!南洋!
再会吧!南洋!
我们要去争取一线光明的希望。
茶楼里的卖唱女唱起了这首《告别南洋》。
这首歌最近在电台里一直播放着,剧院里也在演,叶应澜初听就觉得心潮澎湃,这姑娘的歌声,又似乎撞击到了她心灵深处某个地方,有着某种无法言语的情绪,她跟着这位姑娘唱了起来。
其他人也是如此,无论是茶客或是女招待和男跑堂都跟着唱。
余嘉鸿眼睛发酸,上辈子他们一起唱着这首歌踏上了回国的路,为了去争取一线光明的希望。
歌声结束,余嘉鸿眼眶泛红,他低头看着陈二:“我不杀你是因为,我也是那只兔子。我们都是那只为了同类不被猎杀而要蹬腿踢狼的兔子,我们有四万万只兔子,哪怕只有一点力气,都要团结起来,把豺狼赶出去。”
姜先生带头喊:“为了共同的家园,为了祖国,团结起来,赶走豺狼!”
“团结起来,赶走豺狼!”
“……”
余嘉鸿跟陈二说:“你可以走了!”
陈二被同伴拉了起来,两人踉跄着往楼梯口走,陈二一脚踏空,拉着同伴滚了下去。
第21章
叶应澜和余嘉鸿与姜先生他们道别,带着郑安顺回车行。
郑安顺到底是少年郎,即便到了车上依旧热血澎湃:“姐夫,你真厉害!你真的会打枪吗?”
“这还有假?”余嘉鸿转头过去,看着稚嫩的郑安顺,这个时候他有什么都摆在脸上。
“我能不能学啊?”郑安顺小心翼翼地问。
“可以啊!有空,我教你们两个。”余嘉鸿说。
“两个?”郑安顺问。
余嘉鸿笑:“你和你应澜姐都要学。”
“我学打枪?”叶应澜有些不可思议。
“乱世,多学点保命的本事。”余嘉鸿说。
他说得也是,如果按照书里,自己要带队回国,这倒是必要技巧。
郑安顺兴奋地点头:“谢谢姐夫!”
车子已经到车行门口,郑安顺下车,他站在车下:“应澜姐、姐夫,再会!”
余嘉鸿跟他挥手,看着郑安顺的背影,他轻轻呼出一口气,得回去好好想想,怎么趁着这个机会把郑家这个毒瘤给除了,但是又得把郑安顺给摘出去。
叶应澜开车往前。
余嘉鸿在茶楼的那股子迫人的气势太强,他这样的人,怎么会顺从他阿公的恩义之说,接受一个强塞给他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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