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高考刚结束没多久,麦芒工厂就开始招工了,高中学历及以上,周红旗刚好合格。
他就没去复读,直接到麦芒工厂工作去了,现在看来,这是对的,这才多久啊,他就挣到一百多了。
他们家全家一年也挣不到这么多钱啊。
之前一直都是周红旗给他们写信,他们从来没回过,一个原因是,他们不认识字,周红星又只有小学水平,字也不好看,另一个原因是,他们这里寄信不方便,寄信还要钱。
周红星在自己的作业本上用铅笔,尽最大的能力把字写的端正些。
他爸妈就在旁边念,他写,遇到不会写的字,就用拼音代替。
“你就写,家里一切都挺好的,不用想念,拿了工厂的工钱,就要好好给工厂干活。
挣到钱了别乱花,存起来,你以后还要娶媳妇的,也不用给我们买什么东西,家里什么都不缺,花那冤枉钱干啥。”
迟疑片刻,旁边周红旗的妈妈补上一句:“在外面不比家里,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别舍不得吃。”
“你说这干啥,你看照片上他像是那舍不得吃的?指不定吃多好呢。”
女人被训斥了,只是低下头,默默的擦眼泪,这还是儿子第一次去这么远的地方呢,以后,说不定就不回来了,能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她心里堵的慌。
她想到自己就是长大后,嫁到这里,一年到头也回不去一次家,虽说以前在家的时候也被爸妈打,可那总还是她爸妈。
男人见不得女人哭,看她这样,烦躁的说:“就写到这,明天我带你去镇上把信寄出去,你也去!”
前面是对着周红星说的,最后一句是对着女人说的,他不知道什么风花雪月,也不知道怎么制造浪漫,但是他觉得,去镇上转转,也许女人会开心点。
带上周红星是因为他不会写字,虽说邮局的工作人员可以帮他们写,他觉得,还是儿子去写更安心。
几个月没来镇上,他们发现,镇上简直就是大变样,原本冷冷清清的街道,这时候有不少铺子,还有不少人在选购商品。
跟人打听着,才到了邮局,寄信的时候才知道,因为麦芒工厂每天都需要大量的日用品,所以他们县里也来了个小工厂,专门生产手套。
麦芒工厂的工人工作时,很多时候都是要戴手套的,所以手套是绝对的消耗品,他们县里算是占了个好差事。
镇上有一部分人就要去县里工作,有了工作,挣到钱了,自然也就有钱买东西了,所以镇上比之前热闹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