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75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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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二十岁出头,穿着白色羽绒服,及膝长靴,梳着披肩发的女孩儿站在卫生间前,一脸的焦虑,不停地拍打着卫生间的门。
李洁认识这个女孩儿。她是这节车厢乘务员李娜的继女,在g市上班,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到父亲的身边,有时候,连过年也不会回来。
“雯雯,你……妈妈呢?”说出那个词,李洁有点不太适应。何雯和李娜只相差了四岁,两个人站在一起,更像姐妹。
“我不知道啊,好像在这里。”何雯神色焦急,“我叫了半天了,一点反应都没有。李姨,你快看看。”
李洁走到洗手间边,眉头微皱,几条乳白色半透明的胶状物将卫生间的门缝填满,是玻璃胶。
什么人会干出这么不道德的事来?
她拿出钥匙,拧开门锁,抓住把手,玻璃胶的存在让她费了点力气才拽开门。门开的刹那,一股浓烟喷涌而出,呛得她剧烈地咳嗽了起来。一边抬手捂住口鼻,一边连连后退,动车组的烟感报警系统迅速启动,刺耳的嗡鸣让站台上还未离去的旅客吓了一跳。
李洁和何雯脸色苍白,惊恐地看着浓烟缭绕的洗手间,7号车厢的乘务员李娜靠坐在墙壁上,头侧向了一边,脸色青紫,嘴巴微张,一截舌头伸到了唇外,双手无力地垂在身体两侧。
简要案情
2013年2月9日,被害人李娜,动车组乘务员,值车g城至s市北站的d4607次列车,晚8时,车至终点站后,未见其出现。值班列车长李洁询问同车归家的李娜继女何雯,得知李娜可能在洗手间内,但对呼叫无回应,同时发现洗手间门被人用玻璃胶封堵缝隙。李洁用随身钥匙打开门,发现卫生间内布满烟雾,李娜靠坐于卫生间角落,已死亡。
现场勘验情况
2013年2月9日20时30分现场勘验情况:d4607次列车7号车厢靠近8号车厢的洗手间内发现女性尸体一具,呈靠坐状,经辨认,为该次列车7、8号车厢乘务员李娜。
现场有浓重烟味,车顶烟感报警器被玻璃胶包裹,失去作用。卫生间门缝隙被玻璃胶从外侧封死。
现场发现一次性打火机一个,空香烟盒一枚,红梅牌,烟蒂8枚,上有指纹、唾液等残留,具鉴定价值。
现场发现嫌疑人足迹数枚,因承载客体不理想,不具备鉴定价值。
尸体检验情况
女性,24岁,尸长167厘米,尸重45千克,无生育史,遇害时着动车组乘务员制服。
尸体手腕有明显约束伤,推测遇害前曾被人捆绑,束缚工具疑似丝巾类。无外伤。无性侵痕迹。查有哮喘病史。
死亡原因
推断浓烟引发被害人哮喘病发作,未得到及时救治死亡。
死亡时间
被害人继女何雯回忆,7时30分,列车过上一站d市南站后,被害人李娜称有些累,要休息一下,要何雯在列车到s市北站前十分钟叫她。7时35分,李娜回到列车员休息席,7时50分,何雯前往列车员休息席寻找,未见李娜。结合被害人胃内容物消化情况,推断死亡时间为当日晚7时40分至7时50分之间。
物证分析
一次性打火机(1号物证)上提取到拇指、食指、中指及无名指指纹;香烟盒(2号物证)上提取到指纹;烟蒂(3号物证)上提取到嫌疑人唾液,已经进行dna图谱测绘。
相关人询问情况1
李洁,d4607次列车值班列车长,晚7时28分,列车经停d市南站,被害人曾正常值车。晚8时,列车抵达终点站s市北站,被害人未出现,询问与被害人同车的何雯得知,被害人可能将自己反锁于卫生间内。李洁打开卫生间门,发现异常。
何雯,被害人继女,与继母同车抵达s市,欲至其生父家过春节。晚7时30分,列车驶离d市南站,被害人曾对何雯交代身体不舒服,要休息一下,让何雯在列车抵达终点站前提醒她,便回到乘务员席位休息;晚7时50分,何雯抵达乘务员休息席,未见被害人;晚8时,列车进站,被害人未出现,何雯发现卫生间门紧闭,提示灯显示有人使用,上前叫门,未见回应;晚8时05分,列车长李洁抵达车厢,询问后打开卫生间门,发现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刻画
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留下大量物证,说明其不具备基本的反侦查经验;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李娜进行了约束,未进行其他伤害,其动机不像是故意谋杀。结合其对烟感报警器进行了破坏,很有可能犯罪嫌疑人利用卫生间吸烟时被被害人发现,害怕处罚,嫌疑人将被害人囚禁于洗手间内,意外诱发了被害人哮喘病致其死亡。
嫌疑人使用玻璃胶破坏烟感报警器,封锁卫生间车门,有一定技术水平,推断是拥有相关职业技能的务工人员,且是老烟民。
嫌疑人所用工具非列车上的常备物资,应是其随身携带。
综上,嫌疑人应是携带有玻璃胶及胶枪的务工人员,穿着邋遢,可能携带有大量行李。
调查进展1
被害人负责7、8号车厢的运营管理,d4607次列车7号车厢为软卧车厢,设10个包厢40个铺位,当日满员运行;8号车厢为餐车席,除途中提供餐饮外,未载客运行。
其中7号车厢8号包间32号铺位乘客有重大作案嫌疑。
该铺位乘客黄德军,五十四岁,原籍h市,g城务工农民工,其指纹与遗留在物证上的指纹可进行同一认定;dna与遗留在物证上的dna匹配。
在黄德军行李内发现丝巾一条,疑为束缚工具;经黄德军辨认,一次性打火机及红梅牌香烟均是其所有。
同时,在黄德军的腰间发现其捆绑有矿泉水瓶两只,内含刺激性气味液体,可燃,经鉴定为汽油。
你们肯定知道,这个黄德军是无罪的,要不然我写的这个东西就名不副实了。这是读故事的好处,从结构上就能判断出第一个出现的嫌疑人是不是真正的凶手。但是作为参与者的我们,在那个时候可是不知道这些的,接受这个案子的委托后,我们只能按部就班地展开调查。
然而警方的调查结论让我对这个案子并不抱有太大的希望,而且,那个时候,我对任何案子都提不起兴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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