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军阀史话(出书版)

北洋军阀史话(出书版) 第3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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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次答复以后,日本仍不满意,要中国政府对于四国展缓变更国体之劝告持何态度,发表正式声明。而袁亦惟恐因各友邦不能满意,而惹起意外重大变故。因此于11月9日下午特派外交大员至四国公使馆,非公式地知照,借以缓和情势。略云:“帝制一事,暂且延缓,本年内断不实行。”并邀请四国公使于11日中午前来外交部,由外交总长陆徵祥给以正式之答复。除复述前次知照四国之语,谓中国政府对于变更国体问题,绝无欲速或急就之意思外,并称就各省已定之选票数而观,赞成者业逾全体之半,是国体变更,早为多数国民之志愿,即此可为明证。惟政府与各枢部,及庶政各机关商酌后,佥谓变更之案,一经国民议决,应行筹备之事,既杂且多,非宽假时日,恐细节难臻完美,似宜另定相当日期,举行大典。是以延期之举,揆诸民意,虽非其所乐闻,而在政府,实有不能不缓之理由。况党人之匿迹于中国治权以外,冀乘此时机肆其煽惑,诬蔑攻击变更国体主张者,似颇不乏人。即四国之殷殷忠告,亦受此煽惑,所以延期实行,势在必行。不过倘有任何意外,中国政府自信无论何时均有完全对付之力。
在帝制筹备期间,袁最伤脑筋的,便是外国方面的压力,列强虽一再照会袁,希望变更国体从缓,可是袁装糊涂,答复列强时则顾左右而言他,总是强调袁政府足以平息一切反对力量。
袁在外交上,最亲近的是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当日本一再向中国施行压力时,袁希望他的老朋友朱尔典能够帮他的忙,朱尔典乃向袁提供了一个秘密计划,朱认为中国当时对欧战中立,而日本则是英国的同盟国,共同对德国宣战,在这种情形下,日本对中国有任何行动,英国都不便出面反对。所以改变这个态势,唯一的途径是中国立即参战,加入协约国一边,和英国有了同盟关系,这时英国就好说话了。朱尔典的意见,只是执行他的外交工作,诱劝中国加入协约国。这是11月8日朱尔典通过陆徵祥向袁提出的计划,曾获法、俄两国驻华公使的同意。11月20日朱又找陆问回信,陆说:“问题可以谈,不过英、日、法、意、俄五国对中国提出帝制问题的劝告,现在只有贵国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们难于处置。”陆、朱这段接触被美国报纸披露,日本大为不满,于是朱尔典颇感狼狈,发表谈话否认其事,北京外交部也极力否认。朱尔典深怪中国外交当局不能保守外交秘密,英国外交部则有撤换朱尔典的消息。不久,美国报纸又刊出中、英洽商同盟的秘密消息。据说同盟十年,英国负责说服列强承认中国帝制,帮助中国加入国际团体。这消息更使日本人愤怒,且引起英国政府的恐慌,为了缓和日本,英国外相葛雷训令英驻日大使葛林于11月27日访问日本外务省次官币原,保证英国在未与日本协议前,决不会缔结中、英同盟。同时日本外相石井一再表示有关中国问题,非得日本同意或是有日本参加,不得成立任何协定。至于中国帝制问题,则待欧战结束后再行考虑。
袁世凯和朱尔典有过一次密谈,密谈记录上有袁亲笔“严密”二字,以下便是袁、朱的密谈记录:
朱使问:“君主立宪实行之日,当不远矣!”
大总统答曰:“近年来各省将军、巡按使暨文武各官,皆言非君主立宪,不能巩固国基;至于今日,全国赞成,予惟有顺从民意。”
朱曰:“若国中无内乱,则随时可以实行;此系中国内政,他人不能干涉。”
大总统曰:“内乱不能肯定其无,但不至扩大。余可担保治安之责。惟对外问题,殊为焦虑,不知东邻有如何举动。内地治安,可保无虞。至东三省及蒙古,实难预料。该处日人甚多,倘有日人被杀,不论华人为首犯,日人为首犯,日人即可乘此造出机会,此不能不虑者也。”
朱曰:“日本劝告,或系照例文章,至于乘时取利似亦难言。”
大总统曰:“大隈伯对我驻日公使言,关于君主立宪事,请袁大总统放心去做,日本甚愿帮忙一切。由此观之,即于表面上,日本似不再行渔人政策。君主民主,本视民意而从违。若仍行共和政体,大总统任满可以休息养老;若君主政体,则责任太重,恐非我力所能胜。”
朱曰:“查现在各国,不论君主民主,无有如大总统之权之重且大者。英皇之权无论矣,即德皇、日皇、美国大总统之权,皆不可及也。”
大总统曰:“贵公使此论颇合情理,余处现时地位,百分责任,自担八十分,而各部共担二十分,按理而论,余应担二十分,而各部应担八十分,乃为公允。”
朱曰:“若他人担如此重任,眠食俱废矣。”
大总统曰:“余思自为皇帝,不过若干年,惟与我子孙甚有关系。中国历史,王子王孙,年深日久,无有不弱之理,是亦可虑。”
朱曰:“儿孙自有儿孙福,何必虑及百年以后之事!若能善立家法,令其多得学问阅历,则王子亦兴,平民子弟亦兴;若弃家法学问,则又从何而兴乎?”
大总统曰:“当日提倡共和者,不知共和为何物,今日主张君主者,亦不知君主为何物,多数人民不过有汉、唐、明、清之专制君主印于其脑中,其或百中有一只知日本之君主,其或百中有一知德国之联邦,至于特色立宪君主,固未尝梦到也。”
朱曰:“共和政体,华人未尝研究,君主政体,或稍知之。当辛亥革命之日,华民醉心共和,以此口号,推翻满清。是时大总统以为君主立宪近于中国人民理想。尔典与美使嘉乐恒亦曾主张君主立宪,即前驻京美使柔克义亦屡言之。南北讨论之时,唐绍仪因一时之感动,未察国家万年之计,主持共和,不可谓非失策矣。”
在列强对中国帝制问题使用压力的时候,日本是最认真的,前面已经提到日本个别地或是联合地对袁采用压迫。当12月12日袁正式接受帝位推戴后,日本公使于13日单独照会外交部,谴责中国政府对帝制问题的答复没有诚意,要求于15日以前给以满意的答复。15日日置益公使偕同英、法、俄、意国公使到外交部提出第二次警告时,日使代表各国发言,他说:“前此各国提出有关帝制问题的劝告,中国政府曾声言不遽从事,并担保中国境内治安的完全责任。因此,日本与四国对中国决然采取监视的态度。”这是列强联合压力,其方法是由劝告变为警告,由旁观变为监视。
早在10月12日,袁曾派驻日公使陆宗舆以中国代表资格庆贺日皇加冕。这时为了拉拢日本,又特派农商总长周自齐为赴日贺礼赠勋特使,代表袁颁赠日皇以大总统级的大勋位。周的任命发表时,袁特升周为上卿以示隆重,并派专门办理对日外交的外交次长曹汝霖以“仪同特任”待遇为副使,一切都显示对日本的关系列为最重要。北京外交部电令驻日公使陆宗舆将中国派遣特使一事通知日本政府,预先商定特使行程,预计民国5年1月24日可抵东京。陆宗舆和日方联络后,据悉日本政府将以亲王之礼接待中国特使。
5年元月14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在日使馆内为周特使饯行,宾主颇尽欢。不料第二天日本公使馆忽然打电话给外交部说:接到东京急电,请周特使缓行。而陆宗舆也有电报报告:日本外务省通知中国公使,请周特使展期成行,大勋位未便接受,因为中国共和制度即将废止,大勋位只能陈列在博物馆中了。
当中国派特使赴日消息刚发表,袁的新华宫中就发生了重要密件被窃事件,原来周自齐赴日消息流传时,英、美、法、俄以及其他有关国家都十分重视这件事,认为中日之间一定有不寻常的秘密交涉在酝酿,于是用各种方式从事特务活动,想揭穿这个谜底。法国驻华公使康悌,通过他的华籍职员方璟生,把袁的“内廷”瞿克明收买了。瞿克明的母亲是袁的老女佣,所以瞿自小就在袁身边,方利诱瞿克明配了一把钥匙,偷偷打开袁的机密文件箱,把中日密约草案悄悄地偷出来交给方璟生,方拿回使馆给康悌,康悌乃拍照收存,原件仍由瞿克明送还原处。这份密约后来不知怎的却在纽约的报纸上披露出来。于是中日秘密交涉便公开了出来,成为国际间一件大事。这当然对袁和日本都是严重的打击。英、美、俄、法、意五国驻华公使联合向日本内阁提出责问,日本当局大感狼狈。
因此,日本首相大隈在接见陆宗舆的时候,声色俱厉地斥责“中国人不能守秘密”并拒绝接待中国特使。
在日本拒绝接待中国特使的同时,德奥两国公使曾大肆活动,以承认帝制为中国不加入协约国的交换条件,袁没有答应。
日本拒绝接待中国特使周自齐,可是却对俄国特使大献殷勤,俄皇尼古拉斯也派了特使密海也鲁维茨大公前往日本赠勋日皇,日本表示热烈欢迎。俄国特使于1月12日抵达东京,日本天皇竟亲自到车站迎接,日本首相大隈也率领全体阁员到车站迎接。东京市区处处飘扬着日俄两国的国旗,俄国特使下车后满脸春风,检阅仪仗队后,即乘礼车到霞关离宫休息,东京市民数十万人屹立街头,夹道欢呼。日皇在丰明殿接见,并亲自陪同共进午餐,同时颁赠菊花大绶章。俄国特使逗留东京期间,日本弥漫了极为浓厚的日俄亲善空气,日本舆论亦充满了对俄国表示好感的空气,甚至说:“倘若对于俄国有利,日本虽赌国运为之亦在所不惜。”
日本这样大送秋波,大卖风情,自然是有目的的,日本向俄国建议:两国签立一项密约,由日本代替俄国,维护俄国在远东的一切权益,俄国则可以抽调出驻扎远东的军队,以调赴欧洲战场,日本同时愿意接济俄国军火和军用品。这时正是俄国在欧洲战场上非常吃紧的时候,俄国很怕日本乘俄之危在远东搞乱子,因此双方一拍即合,立即签订了“日俄互不侵犯协定”,同时规定:“一方在远东的领土权和特殊利益,为他一方所承认者,如被他国侵犯,缔约国即应协商为维护此种权利及利益所应采取之态度。”根据这个协定,日本以强暴手段在中国所夺取的权利,就可以得到俄国的承认。日本用这一着棋来突破西方国家在中国保持均势,反对日本独占中国。
更凶的是日俄两国还签了秘密同盟条约,这个条约规定:“如有第三国亦欲取得中国政治上的优越权时,日俄两国应即进行协议,执行共同必要之手段;如第三国对缔约国一方竟至宣战时,他方有武力援助之义务。”有了这个秘密同盟条约使得英日同盟就完全失去了效用,因为英日同盟是对付帝俄的一项同盟,而现在的日俄同盟,则是对付英美的一项同盟。
这就是利害关系,因为利害关系,日本对中国所派的赠勋特使予以极不礼貌的拒绝,而对俄国特使则表示超过了应有礼貌的热烈欢迎。
第73章 假戏真做
参政院本是代行立法院的机关,同时也是袁的御用工具,袁要改革国体,却不愿由参政院解决此重大问题,所以全国请愿联合会乃要求以组织国民会议为解决国体机构,参政院根据这项请愿咨请袁发布命令,定民国4年11月21日举行国民会议之复选,召集国会,解决国体。然而还怕时间延缓,全国请愿联合会再做第三次请愿,以另组机关征求正确民意为辞,参政院乃建议用国民会议的初选人为基础,选出国民代表大会解决国体问题,于是袁正式公布国民代表大会之告令:
十月八日告令 参政院代行立法院咨称:本院前据各省、各特别行政区域、内外蒙古、青海、回部、前后藏、满洲八旗公民王公、暨京外商会、学会、华侨联合会等一再请愿改革国体,当经本院开会议决,将请愿书八十三件咨送政府,并建议根本解决之法,或提前召集国民会议,或另筹征求民意妥善办法,叠准大总统咨复,以国民会议议员复选报竣为期,以征求正确民意为准,以从宪法上解决为范围。具见大猷制治,精一执中,曷胜钦佩。而自本院咨送八十三件请愿书以后,复有全国请愿联合会代表沈云沛等、全国商民冯麟霈、全国公民代表团阿穆尔灵圭等、中国回教俱进会、回教回族联合请愿团、暨回疆八部代表王宽等、哈密吐鲁番回部代表马吉符等、锡林郭勒盟代表程承铎等、云南迤西各土司总代表邓汇源等、新疆、蒙、回全体王公代表暨宁夏驻防满蒙代表杨增炳等、北京二十区市民董文铨等、北京社政改进会恽毓鼎等、南京学界丁伟东等、贵州总商会徐治涛等、筹安会代表杨度等、暨全国商会联合会蔚丰厚各处票商等,前后请愿前来,咸以为中国二千余年,以君主制度立国,人民心理,久定一尊。辛亥以后,改用共和,实于国情不适,以致人无固志,国本不安。诚如共和制度,元首以时更替,国家不能保久长之经画,人民不能定专一之趋向。兼之人希非分,祸机四伏,或数年一致乱,或数十年一致乱,拨乱尚且不遑,致治何由可望?惟有速定君主宪政,以期长治久安。
全国人民,迫切呼吁,实见君主立宪为救国良图,必宜从速解决。而国民会议开会迟缓,且属决定宪法机关,国体未先决定,宪法何自发生?非迅速特立正大之机关,征求真确之民意,不足以定大计而立国本。再三陈请,众口一词。本院初以建议在前,复经大总统咨复办法已定,不敢轻议变更;而舆论所归,呼吁相继,本院尊重民意,重付院议,佥谓兹事重大,自未便拘守常法,以求解决。国家者,国民全体之国家也。民心之向背,为国体取舍之根本,惟民意既求从速决定,自当设法,特别提前开议,以顺民意,与本院前此建议,所谓另筹妥善办法,以昭郑重者,实属同符,即与我大总统咨复所谓国家根本大计,不得不格外审慎者,尤相吻合。谨按《约法》第一章 第二条,中华民国主权,本之国民之全体,则国体之解决,实为最上之主权,即应本之国民之全体。兹议定名为国民代表大会,即以国民会议初选人为基础,选出国民代表,决定国体。似此则凡直省及特别区域满洲、回、藏均有代表之人,征求民意之法,普及国民全体,以之决大计而定国本,庶可谓正大机关,而真确之民意,可得而见,较之国民会议为尤进也。兹据《约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于十月六日开会议决《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经三读通过。现在全国人民亟望国体解决,有迫不及待之势,相应抄录全案,并各请愿书,咨请大总统迅予宣布施行,等因。除将代行立法院议定之《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公布外,特此布告,咸使闻知!此令。
4年双十节袁又有尊重民意之申令云:
……先后呈请改定国体,佥谓共和不宜于中国,无可讳言,惟有俯顺舆情,速定君主立宪,以慰薄海人民长治久安之望,各等情。本大总统披览之余,以为改革国体,事端重大,倘轻率更张,殊非所宜,但《约法》所载中华民国主权,本之国民全体,解决国体,自应听之国民。昨准代行立法院咨请公布《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业经颁令公布。本大总统受国民之付托,以救国救民为己任,民所好恶,良用竞竞,惟有遵照《约法》,以国民为主体,务得全国多数正确之民意,以定从违,京外文武官吏,有保全地方治安之责,应各督饬所属维持秩序,静候国民之最后解决,其膺选举监督之任者,尤宜遵照法案,慎重将事,用副本大总统遵守《约法》,尊重民心之至意。将此通令知之。此令。
《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公布后,即设立国民会议事务局,局长是顾鳌。这个事务局就是执行机构,推动国民代表的产生,和产生投票决定帝制,下面各色各样的电报可见当时袁党的运用。
各省将军巡按使鉴:(中略)查关于国民会议议员初选机宜,前经本局密电,申明办法,请转饬各初选监督照办在案,想各该初选监督,当能体会入微,善为运用。目下情势,较前尤为紧要,应请贵监督迅即密饬所属各初选监督,对于该县之初选当选人,应负完全责任,尽可于未举行初选之前,先将有被选资格之人,详加考察,择其性行纯和,宗旨一贯,能就范围者,预拟为初选当选人,再将选举人设法指挥,妥为支配,果有窒碍难通,亦不妨隐加以无形之强制,庶几投票结果,均能听我驰驱。且将来选举国民代表,及选举国民会议议员时,自可水到渠成,不烦缕解,此事实为宣布选举之最要关键。务希飞电各初选监督,慎密照办,其无通电地方,应即迅用密饬,加急星夜飞递,以免贻误。如实有赶办不及之处,即将初选酌量延期数日,亦无不可。倘或敷衍竣事,致令桀黠滥竽,则重咎所归,实在各该初选监督。再,查国民代表选举,在各省系以各该最高级长官,会同监督之,此后凡关于国民代表选举事宜,如系军政地域,希即妥密协商办理,并饬知各该初选监督,一体遵照为要。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印。
各省将军巡按使鉴:堂密,查关于选举机密事件,视为国家机务之一,应行确守秘密,责成专员管理,俾免漏泄等因。业经呈奉大总统电令遵行。并于八月敬日通电查照在案。数日以来关于选举密件,各地方尚无泄露情形。具见贵监督注重选举之真心。现在国民代表大会选举事宜,依照组织法应由本局筹备。各长官监督,权责重要,尤异寻常,彼此协商,日益繁多,不得不格外慎密从事。所有关于协商机密事件,自应查照前次呈准办法,特别注意。诚以国民代表大会为决定国体请愿事件而设,欲收内外相维之效,不能不密筹操纵之方。关于京外官署往来协商之件,实为治乱安危所系,设或稍有泄露,转蹈事机不密之嫌。而事关国本,密件若传于道路,尤恐贻政治历史之污。此节对内对外,动关国家威信。贵监督谋国素忠,务望特派亲信人员,严密保管。关于国民代表投票密件,其有应饬各县知事及其官署密行之件,仍望随时声明机密,俾免贻误,而维国本。是所切祷。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真。印。
各省将军巡按使鉴:堂密,自《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公布以后,敝局依法筹备,近数日来,通致诸公,明密电报,已不下十有余起。关于解释条文者用明,关于运用方法者用密,均就愚虑所及,陆续渎陈。计邀大鉴。窃思此次国体问题,关系于国家前途者至钜。诸公鼎力提倡,遂能全国景从,如水赴壑。默察现在趋势,已有沛然莫御之果。推其猝能致此之由,实赖诸公提挈之力。查《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之规定执行,责任付托于监督者甚专。而敝局筹备之司,不过所以求统一。盖立法者明知诸公忠诚爱国,必能贯彻始终,巩固国基。际兹筹备进行期中,不啻在最后五分钟内。鳌以轻材,勉附骥尾,所有迭电一切敷陈,纯出于内外相维之义。综其希望,约有四端:(一)国体解释,系国家万年永计,诸公封圻任重,登高一呼,必能于法律范围,运用灵活。果于形式上办到丝毫无憾,自足奠定长治之基。(二)国民代表大会之组织,既系依政治法律常轨,以解决国体问题,凡关于法律上之形式,除确有十分障碍者外,投票程序,务必表示郑重。庶对内可以为弹压反侧之资,对外可以杜干涉责言之渐。(三)法律形式上应从同,故敝局迭将法律条文,详为解释,以期全国办理一致,俾符代表投票制度之精神,特开征诛揖让所无之创局。(四)吾国地广民稠,情形不能一律,故于事实内容,听由诸公自行运用。以免拘牵文义之嫌,而收推行尽利之效。凡此种种下怀,均系筹备期内之希望。诸公荩筹远虑,必能谅此愚忱。鳌于迭电奉商事实,计已随时安筹,确有把握,尚望好音时赐,俾得着手进行,临电神驰,无任盼祷。顾鳌叩。删。印。
各省将军巡按使鉴:本月二十一日奉大总统谕。政事堂交片,第一百五十三号内开,交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本日国务卿面奉大总统谕,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议决:关于决定国体投票标题咨行前来,着交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按照院咨,拟定施行办法后即将决定国体投票。参政院代行立法院原咨内称:查《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一条载,关于全国国民之国体请愿事件,以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全体之公意决定之。第十三条载国民代表决定本法第一条事件,以记名投票方法行之。第十四条载决定国体投票之标题,由代行立法院议决咨行政府。本院于本月十九日开会讨论,佥以全国国民前后请愿,系请速定君主立宪。国民代表大会投票,应即以君主立宪为标题。票面应印刷君主立宪四字。投票者如赞成君主立宪,即写赞成二字。如反对君主立宪,即写反对二字。至票纸格式,应由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拟定,转知各监督办理。当经本院依法议决,相应咨请大总统查照施行等因。奉交到局。除咨行外,合亟遵照电行各监督查照。先期敬谨将君主立宪四字标题印刷于投票纸,钤盖监督印信。并于决定国体投票日期指示国民代表一体遵行。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漾。印。
各省将军巡按使鉴:华密。决定国体投票标题,业已另电依法转知。至决定国体投票纸格式,曾经本局拟具式样,呈奉批准,通行在案。此次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议决以君主立宪为标题,应即于投票纸决定国体字样之下长方栏内,印刷君主立宪四字。并于君主立宪字样栏下,加印直行圆形两圈,各国民代表依法所写之赞成与否字样,即于此圆形圈内,各写一字,以免形式参差。此项投票纸,既系用以依法决定国体,关系甚钜,拟请通用玉版宣纸,加工印刷,其中印刷之文字圈线,一律改用朱色,以昭典重。并请各监督先期制备,届期发给,特此电达,希即查照!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漾电。
各省将军巡按使鉴:堂密。决定国体投票之日,应先将大总统本月八日关于公布《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告令印刷多张,散给各国民代表,并于各代表齐集投票场所时,由监督先行宣读告令。诚以此项告令,系布告代行立法院原咨,为此次决定国体请愿特采代表投票制度立法精神之所在,应先宣读,可以表示国家立法机关,共谋久安长治之公心。宣读毕后,再行发给投票纸,依法投票于匦。当日开票,即行依法报院,仍希随时报局,以便汇报。惟参政院议决标题原咨,其决定方法形式上分为赞成反对两种,相提并举,自是立法者注重民意之公心。而此事关系国家根本大计,除标题应依院咨宣示外,拟请各监督发给投票纸后,特别声明,如果赞成君主立宪者,即依法于投票纸上亲写赞成者姓名,并亲写赞成字,俾符征求正确民意之本旨。以上各节,均关重要,特电奉达,希即查照。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敬。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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