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吧,趁热吃。”
“谢谢姐姐。”
王秀花忍不住打他一下,瞪着他:“都说了不要叫我姐姐,我比你还小十几岁,你怎么屡教不改,信不信我抽你。”
富贵淡淡地哦了一声,不知有没有听进去,然后用筷子笨拙地夹起一块筒骨放在她碗里,谁敢信,他活了三十几岁,连筷子都不会用,这几天才学的如何执筷子,王秀花都忍不住怀疑他真是什么痴傻儿,不过家里有钱,所以什么都不用他做,这一次摔到脑袋,反而让他变聪明了。
她把筒骨给他夹回去,他刚刚大病初愈,吴大娘说得对,就他吐了两回血,加上胸膛的伤口,真的流了不少血,喝点骨头汤,吃两块筒骨补补身,身子好了,说不定也就能恢复记忆了。
“你吃吧,不用给我,这是吴大娘跟书雅给你吃的,我吃这些菜就好,这五花肉也有肉。”
“你吃,好东西。”
他又把筒骨夹给她,这人虽然固执,但好歹懂得知恩图报,愿意把好东西让给她吃,不过为了他早日恢复记忆,王秀花又把筒骨给他还回去,在他还想要夹给她时,她就假装冷脸:“怎么回事,我的话你不听了吗?你说过你会听话的,让你吃你就吃,我不缺这一口吃的,你都躺了那么多天,身子虚弱,书雅她们也是为你好,到时候你见着她们不要绷着一张脸,要多对别人笑一笑。”
他就不敢动作了,撇嘴,觉得十分委屈。
“赶紧吃吧,天已经快黑了,油灯贵得很,晚上早早歇息就不用费油灯了。”
他这才慢慢吃起来。
王秀花晓得这人嘴刁得很,前几日老嫌她做的菜不好吃,被她说过后,他是不敢这样说了,也不敢嫌弃她做的菜,老老实实地夹菜,他一个吃白食敢有怨言,她才不会惯着他,她现在是一个人赚钱养两个人。
吃饭的时候,她想到方才吴大娘跟书雅,书雅才十六岁,不过到了该挑选夫家,嫁人生子的年纪,书雅过来时明显是精心打扮过了,穿了一件翠绿色的上衣跟牡丹花纹百褶裙,连好看的耳坠都戴上了,吴大娘平日里是一个相对节俭抠搜的人,舍不得对人大方的,她却舍得熬两块筒骨拿来给富贵,说明她看上富贵了,想让书雅跟富贵有点什么,可能也觉得富贵家世不错,哪怕现在失去记忆了,保不齐哪一天又能重新想起来,到时候书雅能嫁到富贵家,吴大娘对富贵好是为了给书雅谋一桩亲事,为了嫁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