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眠春潮

不眠春潮 第10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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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来的妞?调子还挺高,你看那腰那臀……”
“不是咱们圈里的吧,长成这样,不可能没听过。”
旁边的女伴娇笑打趣:“齐总阅美无数,没见过,那自然不是咱们圈里的。”
“也许是池总捧的新人,现在的电影学院的女孩一个塞一个漂亮。”
“不过我倒是觉得那女人挺眼熟的……在哪见过……”
谢明穗听见这些污言秽语,心里不舒服极了,她又不好上去说什么,怕砸了池家的场子,只能不满地觑了东道主一眼。
池桓礼赶忙解释:“我从没有捧过什么女明星。穗穗,你要相信我。”
谢明穗避之不及地往后退一步:“这是池总的私事。”用不着跟她解释,更用不着要她相信。
谢浔之忽然把酒杯塞到池桓礼手里,身高压迫,所以看着池桓礼是微微居高的,目光沉冷,语气也肃穆:“下次不要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请来,脏了你的场子。”
池桓礼拿着酒杯,有些懵,“那我……把他们请走?”
谢浔之居然没说不用,首肯了,“以后也别请。”
转身去了甜品台,重新换一杯度数更低的鸡尾酒。
——
易思龄正在纠结鸡尾酒的口味,荔枝玫瑰还是葡萄西柚,视线中忽然多出一双指节分明的手,慢条斯理握住一杯紫色的酒。
葡萄西柚味。这款酒有很好听的名字,叫迷雾情人。
易思龄眨了眨眼睛,这只手太过漂亮了,修长的手指宛如玉质竹节,骨感重,经络分明。
劲瘦的腕上戴一枚贵重的手表,雪白的衬衫袖口没有一丝皱褶。
手好好看,腕表也好好看!
易思龄决定,她要跟自己买一块。
顺着视线,她眼睫抬望,看向这只手的主人。
陌生的男人,但也不算陌生,他们其实有过一面之缘。
两周前,在港岛,那个替她弯腰捡起口红的陌生男人。她记得很清楚,为这英俊的眉眼,令人过目难忘的气度,也为他那日令她不爽的高冷。
可她脾气来的快去得更快,那日的不爽早就抛在脑后了。
“是你?”易思龄惊讶,也惊喜,这是她满场能找到的唯一一个尚能搭腔的人啦!
谢浔之提握香槟杯口,“你好。”
“你记得我吗?在港岛,你替我捡过口红。”易思龄的笑容很自信,对他记得自己简直是不用怀疑。
没有男人在见过她后还不记得她。除非那是gay。
谢浔之看上去并没有很快想起,思索了片刻,才有了印象似的,“记起来了。”
易思龄皱了皱眉,对他思考了片刻才想起颇有微词,这男人怎么回事。
但还是笑盈盈拿起一杯同样的鸡尾酒,和他碰杯,“好巧,这都能遇到。”
在玻璃杯碰撞的清脆声中,谢浔之淡声说:“是巧。”
“你是京城人?”易思龄听出他说话的声调,沉沉冷冷的音色很迷人,普通话比她可标准多了。
谢浔之漫不经心“嗯”了声,抿了一口香槟。
易思龄笑容更盛,凑近一步,仰头看着他。
两人的身高差带来失衡,男人于温雅中藏着上位者的压迫气势,因静水流深,所以易思龄没能察觉。
“那我想跟你打听一个人。”她眨了眨浓密而卷翘的睫毛,根根分明,红唇如醉酒的海棠花。
“你说。”
易思龄拜托人帮忙,语气当然要温柔:“你认识谢浔之吗?”
谢浔之眉心动了下,觉得她声音过于嗲,默了几秒才说:“嗯。”
嗯的话,这就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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