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右军摇头道:“这是不可能的。风电场离美[***]方的机场有50多公里远,风机的高度也不足以对训练的飞机构成威胁。再说,何岚在报告中说得很明白了,此前的审批材料中,美[***]方是签过字的。也就是说,这一次美国政斧声称是军方提出的要求,这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
“肯定是借口。”何飞道,“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来限制外资的活动,在美国也不是第一次了。咱们国家出口美国的网络产品就曾经遭遇过这样的指控,美国政斧认为这些网络产品有可能存在后门,会窃取美国国内的重要信息。我们只是没有想到,他们对风机居然也能找出同样的理由来。”
“那么,咱们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呢?”项哲问道。
“我建议,坚决地予以回击。”杨超说道,“我支持北美分公司的做法,应当向CFIUS提出申诉,要求他们撤销这个决定。”
林振华道:“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如果CFIUS拒绝撤销这个决定,我们怎么办?”
“林总说得对,如果CFIUS拒绝撤销,哪怕是转入调查程序,我们也等不起。他们完全可以拖上三年五载的。”何飞提醒道。
“老项,你的看法呢?”林振华对项哲问道。
项哲想了想,说道:“我觉得,我们可以适当地往后退一步。比如说,我们向CFIUS表示,我们理解他们的担忧,愿意与他们配合,请他们另外提供一片风电场用地,我们把风机搬迁过去。”
“这倒也是一个思路。”林振华道,“我们的目的在于打入美国市场,倒不必和美国政斧把关系弄得太僵了,低调一些,也许更好。”
“搬迁风机可不是简单的事情。”何飞道,“这一搬迁,我们原来建的地基就完全作废了,运输成本也不小,咱们是很吃亏的。”
项哲道:“我刚才算过了,整个搬迁的成本相对于风电场的投入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最关键的在于,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试探一下美国政斧的态度。如果事情真像杨超说的那样,是一个偶然事件,对方应当会愿意我们更换一个场地。而如果是贸易摩擦,我想对方就会找出其他的理由来。我们只有摸清了对方的用意,才能针对姓地进行回击。”
“老项这个思路不错,我们的确需要用这样的方法来试探一下美国人的真正想法。”林振华说道。
集团总部的决策被传达到了北美分公司,何岚当即安排律师联系了CFIUS,通知他们说Lansell公司接受CFIUS的指令,愿意把风机迁移到更合适的地方去。
正如汉华估计的那样,CFIUS对于Lansell公司的这个态度并不满意,他们答复道:没有合适的地方可以容纳一个新的风电场,Lansell公司只能选择关闭浅山风电场,不能另外择地建设。
“既然CFIUS认为一家中国公司的子公司不能经营浅山风电场,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把这个风电场出售给一家纯正的美国企业来经营?”何岚对CFIUS的官员问道,“我们和克里斯托先生联系过,他愿意回购这个风电场,继续完成它的建设。”
“不,你们不能出售这个风电场,不管是中国企业还是美国企业,都不能再在这个地方建设风电场了。”CFIUS的官员回答道。
何岚道:“可是我们的设备已经采购来了,如果不能开工建设,我们就只能把设备转售给其他风电场了。”
CFIUS官员道:“不行,这些设备是从中国进口的,而目前美国正在对中国的风机进行双反调查,你们这些设备是属于被调查的对象,因此不能进行转售。”
何岚微微冷笑,从CFIUS的这些回答中,她已经得到了集团想要获得的答案。非常明显,CFIUS发出这个禁令,并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件,它就是直接针对汉华风机产品而来的。
试想,如果CFIUS仅仅是忌讳中国人在美国的军事基地附近搞建设,那么汉华把风电场卖给其他美国公司,或者把风机撤出来卖给其他的风电场,都是可以的。对方既不同意汉华出售风电场,也不同意出售风机,很明显就是想让汉华风机无法在美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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