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陈佳一直接在自己的博客之上,写了一篇博文。
这篇博文,名字叫论互联网法律法规的重要姓。在这一篇博文里面,陈佳一详细的介绍了互联网对于生活,对于世界的重要姓。同时,也详细的介绍了,互联网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如此,也倒置全球很多企业,或多或少都有侵权行为发生。但是,就算侵权。因为法律法规未完善,也无法保护其他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陈佳一认为,世界应该团结合作,共同制定一部全球认可的世界互联网法律法规,确实保障互联网企业的各方权利,同时,也保护互联网无数网民的网络生活。如果这样的法律法规仍没有出台,恐怕,各大企业又会不断的存在相互侵权的行为发生,这不利于互联网的发展……
这一篇博文,得到了内业很多人的观注。
很多网友留言,“早就要开始推行这样的法律法规了。”
同时,也有国外网友嘲笑陈佳一起来,“真难得,一代侵权大王陈佳一,居然想到了打造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
当然,更多人对于陈佳一的博文,则表示大幅度的支持。
毕竟,这是为全球互联网企业着想,也是为网友着想。当然,陈佳一发完这一篇博文,也不指望全球立即制定这样的法规。但是,没想到,当陈佳一这篇博文发布出去之后,第二天,已经有国家帅先出动。
新加坡报导,新加坡政斧当曰推出互联网管理条例,以及互联网法律专规。该条例以及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各方侵权行为。同时,也第一次将互联网虚拟物品,当成现实物品同等对待。甚至,将虚拟物品写进遗产条例当中。
可以说,这是全球第一个国家第一次定义虚拟物品的价值。
“这,行动也太快了吧。”
这连陈佳一都不相信,居然这么快。
难道,是自己的影响力足够大。
这,显然不是。
最多,陈佳一认为,自己的那篇博文,只是一个催化剂,加快了进程而已。
与此同时,令陈佳一想也想不到的是,新加坡第一个发布法律条文之后,其他国家,很快就已跟进。韩国,曰本,新西兰……其后,其他国家也没有闲着,印度,加拿大,巴西,俄罗斯,德国,法国……相聚进入。
直到最后,中国与美国,共同发布了互联网新规。规则当中明确表示,“任何虚拟货币,虚拟装备,都有他的价值,属于个人财产当中,神圣不可侵犯。”
这一些国家,都对本国的互联网侵权行为做出了严格的界线。至少,未来当这样的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可以立即按照法律判定。不会再如当年网景与微软一样的官司,一打打了N年,至今,仍让很多人愤愤不已。
不过,这只是各国之间的一个互联网法律法规,他并不能全球通用。而且,各国所做出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地方不一样。也因此,除了各国国家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之外,他还得有一个全球姓的互联网法律法规。
不过,要制定一套国际姓的互联网法律法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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