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人爱写诗,爱到了什么地步呢,就是跑堂的店小二,也能作出几首诗来,虽然文学价值不高,但你让现代人当场做出首诗来,大概都不成。
而明清时期,则流行小说,得益于印刷术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娱乐需要,那时候的小说发展可谓相当繁荣。
最出名的自然是四大名著,而他们的共同点,则是喜欢在文里作诗,冯梦龙的这个习惯仍旧没改,而且他这次还特意请李白帮忙写诗。
对此,李白没有拒绝,了解了剧情的前因后果后,稍一思索,便向几人索要笔墨纸砚。
只是程安茉这次来是为了调查盗墓一事,哪里会携带笔墨纸砚呢?
就在她纠结的时候,冯梦龙不知道从哪儿变出了一支毛笔,一瓶墨水,并一卷宣纸来,递了上去,“李公,请!”
程安茉:……
趁着李白挥毫泼墨的功夫,她悄悄地拉过了冯梦龙,“冯先生,你这是特意提前准备的吧?”
“自然。”冯梦龙得意洋洋地道,“李公刚来此地,肯定不习惯用钢笔,我自然要早做准备。”
程安茉默默地给冯梦龙比了一个大拇指。
“那你回头小说里要怎么解释,真要说那是李白写的诗?”
冯梦龙反问道,“有何不可?”
程安茉:……
“那你可能会被嘲讽上热搜哦?”
冯梦龙哼了一声,“那又如何?懂得欣赏的人,自然会看出来此为李公亲笔,而不懂欣赏的人,又何必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