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经常会这样,发病时谁也不能近身。近身过的,统统都死得悄无声息。
“我那时实在是担心他。谁知道他身上受没受伤,黑色衣服连血迹都瞧不太出来……”哈里克越说声音越低,“就闯进了帐篷里。他确实发热了,烧得滚烫,那么高一个人蜷榻侧卧,把藏月贴在额头上。”
格莎古丽是情场老手,意识到不对劲,心惊胆颤问道:“然后呢?”
“他就算闭着眼,也一直在无意识地念两个字。”
“……哪两个字。”
哈里克低声道:“昭平。”
格莎古丽颤颤巍巍:“哪俩字?”
哈里克打破她最后一丝幻想:“你说呢?大齐还有谁封号昭平的。他总不至于念着邻国年号,想着有朝一日篡位夺权吧?”
格莎古丽深吸了口气,迅速加入收拾行李的队伍,抓狂喊道:“你个臭小子!不早跟我说!这和年少的求不得,不是一个概念啊!快快快,衣服不用带多,马上春暖气候转热,都是习武的,扛得住——把我刚买的胭脂水粉都捎齐全了!”
如果一个人或者一个事,成为支撑某人走下去的动力。
那他们或者它,都可以叫做执念,成为血肉的一部分。
不可说、不可触、不可提、不可割舍、不可冒犯。
冒犯者死。
格莎古丽这才明白,耶律尧没有当场翻脸,一来是那位还在旁边,二来是街上人来人往,不好闹出动静。而且现在看来,恐怕前面是主要原因。
等他回来,会发生什么,真不好说。
三十六计,走
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