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
季凡灵木着脸:“我要求在合同里加一条,乙方有权抽一整根烟。”
“要求驳回。”
傅应呈冷酷无情,“没让你为了实验戒烟,已经是法外开恩,你还得寸进尺。”
季凡灵看向律师,律师站在旁边像木头人一样目不斜视。
昨天深夜,傅总打电话给他,让他连夜拟定一份合同。
他对合同提出的要求只有两条。
第一,越厚越好,第二,禁止乙方持有打火机。
听到这两条要求的时候,张律师还以为傅总被夺舍了。
听完整个合同内容以后,张律师甚至还要更加震惊。
“这个合同本身,有点问题吧?”
张律师委婉告知,“对于实验内容的定义太模糊,您提供的薪酬没有确切标准,而且完全没有规定截止时间,解释权都在您……”
季凡灵年满十七周岁,收入能维持生活,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也就是说,合同是有效的。
从合同签订的那一刻,到傅应呈肯放手为止。
——他理论上可以以“配合实验”为由,不付出任何代价地,对季凡灵做任何事情。
“没有人会签这样的合同。”张律师说。
“她会签。”傅应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