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数据,使用锐器的自杀案里,一多半都能发现遗体存在“试切创”。
“可是……”
小高法医却忍不住向柳弈和冯铃两位大佬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他这个伤……跟典型的试切创不太一样吧?”
小高法医入行第五年,自问经验尚浅,但毕竟是经常出入犯罪现场的一线法医,多少还是有点见识的。
他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过试切创:
有位因失恋而试图自杀的高中生用水果刀在自己的脖子上左右比划,划拉了四五道口子。好在他的哭声惊动了隔壁寝室的同学,在当真做下不可挽回的蠢事前侥幸被好兄弟们劝下,保住了小命。
在小高法医的认知里,“试切创”大多位于致命伤附近,是尝试过程的反应。
比如他碰到的试图割喉的高中生,他的试切创就集中在脖子上。
同理,割腕的自杀案,创口多在前臂和腕部;切腹、刺胸的就在胸腹部;极少数用重量较大的凶器——比如板砖或是锤子对着自己脑袋动手的,伤口则在前额或是颅顶。
“试切创”不仅是自杀的重要标志,而且还能借此推断出死者的一些习惯和当时的心理状态,例如惯用的是哪只手、是精心策划还是临时起意、寻死的决心有多坚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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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法医回头看了那件蓝色的衬衣一眼,“如果死者没有换过衣服,那么他是自杀的可能性确实很大……”
毕竟凶手在杀人时不可能把死者的衣服撩起来再下手,但如果是自杀,一部分人会下意识地想要避免衣服的干扰,在自伤时选择没有布料遮挡的地方,或者干脆把衣服脱掉或是撩起的——这也是法医们区分自杀和他杀案的其中一个细节。
小高法医顿了顿,犹豫道:“可是……他这个试切创是不是也太多了一点?”
创口数量不是“多”的关键,毕竟不久前还有个米军军官自杀,自己划拉了自己二十六刀的,解剖台上这位不知名帅哥的十六处创口还不算太夸张。
可是,病美男的创口位置却很多,有在额头的,有在手臂上的,甚至还有在大腿上的。
假如真要把他想象成自杀案,那么死者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微妙的割裂感:要么这人心性扭曲热爱自残,要么就是到了动手时都没想好应该怎么结束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