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罪者2

鉴罪者2 第96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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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赶到后,在村民的帮助下将火扑灭,并在屋中找到了两具烧成了碳状的焦尸,核实身份后,得知是当地一位女性未成年村民和她隔壁村的小男朋友。
被烧死的女孩名叫张晓娟,殁年17岁,在当时还是东湾市的一所职高学画画;而她的男朋友名叫黄鹏,是她的同学。
这对小情侣出事时已经交往了三个月,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趁着暑假,大人又都外出务工在女方家中厮混,邻居反应二人已经同吃同住了得有好几天了。
后来消防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起火点在厨房,是天然气泄漏和爆炸引发的大火。
因为张晓娟的妈妈在家时经常会接些衣服、玩偶剪裁缝纫的工作帮补家用,所以家里堆了不少布料和泡沫一类的填充物,全都是极容易助燃的物品,于是警方认为起火后火势才会烧得如此猛烈。
这同样也是一桩不幸的意外。
本来这两桩案子时隔足有四年,且张晓娟是杏滘村本地人,林美娟则是外来的学生——林美娟入学时,张晓娟早就离世了,两人可以说是毫无交集,实在很难联系到一起。
然而偏偏她俩不止年龄相仿,而且名字里还正好带了个“娟”字。
为了证明这是不是一件单纯的巧合,戚山雨试着用“娟”字作为搜索关键字,没想到却找到了第三桩案件。
第104章 5.lholland dr.-11
戚山雨从档案库里搜出来的第三个案子,是一桩失踪案。
200x年的10月25日,也就是距今二十二年前,杏滘村的一户村民报案,他家年方十八岁的女儿程娟娟留书后离家出走,说是要和男朋友到外地展开新生活。
当时正值二千年初,家用电脑还不算很普及,手写的书信还是很重要的交流方式。
程娟娟的家人在女儿房间找出了几封信,是女孩儿与一个落款叫“江知哲”的男子的书信。
程家报警后,警察循着“江知哲”信上的地址找过去,压根儿没找到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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