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摆烂任宠[穿书]

万人嫌摆烂任宠[穿书] 第113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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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临易说得云淡风轻。
其实,余沐梵的口味偏好,并不好拿捏。
他不算挑食,但是挑味道,麻烦得要命。
偏好甜味,但是不能过甜,必须恰到好处。
嗜辣,却讨厌甜辣和酸辣。
对于蔬菜更是挑剔,黄瓜只能生吃、西红柿必须炒熟、牛肉不可以跟洋葱搭在一起,海鲜不可以带壳……
时临易确实费了很多时间,才完全摸清楚男朋友的喜好。
“这、这样啊。”
余沐梵想了想,确实。
每次在时宅吃饭,餐桌上永远不会出现自己讨厌的搭配。
然而,外面的餐厅,无论米其林三星还是路边摊,多多少少会出现余沐梵不喜欢的配菜,或者口味。
余沐梵知道自己挑剔,以前遇到不喜欢的,只能勉强自己吃下去。
毕竟,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在食物方面有多少雷点。
可是——
这也是自己在原世界,慢慢养成的饮食习惯。
时临易为什么清楚呢?
时临易用餐仪态很好,即使只是一份普通的饺子,也被他吃出国宴的感觉。
余沐梵明明刚吃过,也被他勾得馋了,拿起筷子又吃了几个。
“阿姨手艺很好。”
“那当然!”余沐梵说完,才觉得哪里不对,“你是想说,我一点没遗传到是吧?!”
时临易求生欲很强,“不敢。”
两个人一起分完那盘饺子,时临易顺便收拾了碗盘。
洗碗这种小事,余沐梵倒是会做。
但他性格娇气又散漫,生活琐事喜欢拖延,拖着拖着就忘了。
还不如自己顺手做了,省得累到余沐梵。
“沐沐。”
时临易走出厨房,低头擦干净手指。
余沐梵目光自然落到他手上。
那是一双很漂亮的手,指骨匀亭。
透过皮肤能看到血管流向,凸起的青筋很有力量感。
指腹有一层薄茧,细看还有几道泛白的旧伤疤,却丝毫不影响美观,反而有种致命的吸引力。
这样的一双手,曾经在自己身上流连过……
想到这里,余沐梵竟然觉得有些燥热。
被工作摧残了那么多年,余沐梵欲望相对比较淡薄。
总是孑然一身,对身边男男女女都提不起兴致。
遇到时临易之后,才发现自己没有想象中清心寡欲。
如果——
分开后,自己还能忍受原本的生活吗?
能忍受一个人吗?
能忍受没有他的未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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