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狐族颜色越浅,对俗物的杂念越重,他们爱权,爱色,爱欲,爱尽一些新鲜华奢之物,因为卖相纯洁绝佳,倒是赢得了不少美名。他们心机也不少,为了争夺配偶资源,在外行走时总会有意无意抹黑同族的艳色狐狸。
但在族内,纯血色为最佳,其次是黑狐与紫狐。
像白狐,若是没有从小培养一个青梅竹马,基本是被放弃的对象,这才有了白狐频繁下山入世,与一些凡间男女幽会结合,传出或是痴情或是幽怨的情爱话本,很是赚了一番热泪跟风头,倒是助长了他们的名声,以为狐族以白身为圣。
况且……双尾?
赤狐圣君眸中泛起轻嘲,才两根尾巴,满足得了这暴虐无常的小鬼吗?
“哔啵哔啵——”
是薄红糖纸被剥开的声响,容雪诗只觉那肿肿唇瓣一痛,被她头也不回地,硬塞进一颗冷冷凉凉的冰娘,咔哒撞上他的肉齿。这小杀胚说得那样理所当然,‘不要,这头红狐腰最劲儿,我就要最骚最水的。’
容雪诗:“……”
还是这么说,但他听得怎么就这么不得劲儿?
他哪里骚了?他就穿了身红的,领儿还淹了颈!他都不像那些庸俗男妖,从不露膛乳的,他这么保守,简直有愧于八万春山第一男狐狸精的称号!
他水?
嗯……
这个名副其实,他无法反驳。
男狐狸精心思转了百回,垂眸落在这未来小鬼上,她抱着一个青条薄薄的蔑罐,那娇奢华丽的眉眼是很欺骗世人的,当她兴高采烈给人发着喜糖喜饼,就仿佛他们真的是一对新婚夫妻,接受着街坊邻里的祝贺。
这些弟子绝不会想到,就在前不久,她是怎样阴狠把他压在春凳上,把他这头狐狸骑得死去活来。
她还掐她狐翘翘!
“来,吃糖呀,甜嘴的,都有喔。”
她颈后那一根樱桃红猫眼带儿也细细摇摆,连带着脚跟的,迎着风往后飞着。
亮的,暖的,又热稠稠的。
原来我二十万年后的意中人,竟是这个模样吗?
未来的我,吃得好像很好。
此时的我竟有些嫉妒他起来。
容雪诗又有些渴了,舔了舔唇,被她啜得肿了,还有些疼,但他不知为何,就是想顶着那一处热痛的肉芽,想要更痛一些,更甜一些。
歧途圣君回答容雪诗的话,‘那剥魂盘你要用,拿去就是。’
他还试探了一句,‘不过你该不会是要对付眼前这个吧?这么小也下得了手?人家还高高兴兴给你发喜糖呢!你就算不喜欢也不用剥魂吧?’
歧途圣君倒没什么意外的,能惹到这黑心狐狸的霉头,他这头笑眯眯的,另一头就能手起刀落。
但他之前不都很干净利落的吗?
直接魂飞湮灭!
怎么还搞剥魂这套迂回的?
然后他就听到黑心狐狸的幽幽心音:‘正是因为太喜欢了,想要留她,又不能留她,剥了魂最好,没了肉身,她就只能被我拴在身边了。’
留了她,就是他的弱处,而不留她,他内心深处似乎有一些不甘心的,索性他也不是什么纠结的家伙,既然想要,那就得达成目的,用最简单也最残忍有效的方法。他会在她魂飞魄散之前,把那一点不甘心,那一点好奇,那一点愉悦,都消耗殆尽。
想来二十万年后的他要是还活着,也不会需要一个软肋。
歧途圣君同情望向阴萝。
招惹谁不好,偏要惹这妖狐,还惹出了几分喜爱,那就更惨了。
然而阴萝发完喜糖之后,立刻翻脸走人,她还跟没事人一样,骑上了她大师哥洛胜水的手臂,出了功愿镜台。
歧途圣君:“?”
她就这样走了?
就这样走了?!
他只听过男人风流一夜提裤子跑了,没听说这提裙的也能跑得这样飞快!
妖狐容雪诗倒还是笑着,语气轻柔如春风过耳,“没关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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