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优势可以掩盖他的一切缺点——他非常的骁勇善战,而且打起仗来不要命,极为凶猛。
他从军十余年,为哈不出南征北战,剿灭征服部落十几个,俘虏牧民超过三千的大胜不下于十次,为福余卫向西扩展了超过三百里的土地,已经是哈不出手底下最重要的战将之一。
有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在许多贵族的心目中,他满足了一个大汗所需的所有因素。
而且,海曰查盖还有一个相比于乌兰巴曰最大的优势——年龄。
当乌兰白曰还在姗姗学步的时候,他就已经随同哈不出驰骋疆场,屡立战功,而现在乌兰巴曰还只是一个没有任何爵位和势力的王子,而他,则已经是堂堂的骑兵万户,手下有一万精锐轻骑兵。在脑温江的下游二百六十里之外,有一片肥美的草原是属于他的封地,上面生活着超过两万的牧民。
跟他的大哥想必,乌兰巴曰毫无胜算,但是看来,他似乎并不在意这个。
显然,他对庆格尔泰的说法有些不太认同,他走上前去,盯着庆格尔泰,郑重说道:“庆格尔泰,你是父汗亲封的福余卫第一勇士,比起我这个王子来,我觉得还是第一勇士更高贵些,你说呢?”
庆格尔泰先是一愣,然后便是感觉浑身一阵舒坦,心里也是涌出一阵感动,被人尊敬的感觉本来就不错,而被一个身份尊贵的人尊重的感觉那就更好了。
他右拳击在自己的胸膛,俯身郑重道:“尊敬的乌兰巴曰,你说的不错,你,也是我的安达。”
乌兰巴曰哈哈笑道:“这就对了么!”
一行人簇拥着乌兰巴曰向着不远处缓缓策马而行,他们看上去更像是在郊游,事实也正是如此,乌兰巴曰今天做完了师父布置的功课,便想出来走动走动,作为他的护卫长,庆格尔泰自然是义不容辞。
一路上,不断有巡逻队伍路过,向他们打招呼行礼。这些巡逻队本来是没有的,自从老营被连子宁率兵突袭损失惨重之后,哈不出就在老营周围五十里之内布置了数以百计的巡逻队,十人一队,足以把视线布满左近,就算是敌人快速突袭,也可以保证老营有半个时辰的缓冲时间,以防不测。
他们来到了脑温江岸边,而这时候,也许是受到了马蹄声的惊吓,从江边的乱石滩中窜出来一群黄羊。
大约有十六七只,经过了一个残酷冬天的洗礼,这些生灵似乎变得更瘦了些,但是身形依旧矫健。
看见这些骑士,它们立刻向着远处逃跑。
而庆格尔泰已经取下了背上的大弓。
那是一把让人一眼瞧见脑海中就能浮现出‘凶器’二字的大弓,那弓身足有一人多高,手臂粗细,闪烁着黑沉沉的光芒,竟似是金铁铸就!那大箭也不似寻常,足有五尺多长,光是箭簇就有一尺多长,闪烁着寒芒。一般这么大小的硬箭,大明是用在守城巨弩上的。
这曾经是哈不出大汗珍藏的一副铁胎弓,据说乃是前朝传下来的,乃是前朝某位跟随成吉思汗征战四方的猛将使用的武器,后来明朝崛起,将那大将的后人俘虏,这把弓便是变成了宫廷的珍藏,而后来朵颜三卫设立之初,永乐皇帝将这把弓上次给了哈不出的先祖。
弓身用铁条混合着硬木制成,弓弦用异兽兽筋混合着金银铜丝绞成,足足有八石的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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