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庆历初年,商税1975万贯岁入15359万匹贯石两商税占约12.8%,仁宗皇佑年间,商税786万缗。岁入12525万贯,商税占6.2%。
也就是说,大宋的商税从未超过财政总收入的20%。这对商贸如此发达的大宋来说,杨逸认为这种税收比例是非常不合理的。
商人非常有钱,但承担的税赋不重,农耕的百姓生活困难,大部分赋税却要由他们来承担。
以前杨逸就曾想过这个问题,但他担心增加商税会让大宋的工商业凝滞,因此一直没提出,而现在针对奢侈品征税,这应该是一项可行的办法。
李南通告退之后,杨逸一个人回到书房,写写划划,把自己脑海中比较模糊零乱的想法加以归类整理,逐步拟出章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