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霸体诀

天道霸体诀 第101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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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客死异乡的话,他就尽管来。”
羽灵仙子冷然说。
然后,她有看向面前的魔族男子,这个人太平凡了,就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普通魔族成员。
在魔界,地位最高的是神魔。
其次是神魔与魔族混血。
普通的魔族,地位最为低下,通常被人看不起。
除非有过人本领,闯出一定名头者。
“听说是道友第一个发现了人族叶青留下的纸条?”
“请问如何称呼。”
羽灵问道。
对方顿时尴尬了:“在下出身卑微,说出来恐让仙子笑话。”
“能顺利让仙子得知消息,有所防备,我就知足了。就算事后被那叶青杀了,也死而无憾。”
“至于名字就算了,在下告辞。”
羽灵仙子作为天之骄女,高高在上的神魔,对等阶也是有一定成见的。
听到对方说出身卑微,第一反应是此人想借自己出名。
但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对方居然不留姓名。
惺惺作态也罢,真实想法也好。
怎么多人看着呢,若被其一走了之,羽灵仙子岂不是要落人口实,说她知恩不报?
“且慢!”
“既然来了,为何要走。道友但说无妨,消息是你带来的,稍后我要让你看看人族叶青如何死在我掌下。”
羽灵仙子说道。
对方听后,停下脚步,只得报上名姓:“在下施良。”
施良?
人们面面相觑,努力地搜索与这位仁兄有关的事迹。
说实话,人们对于这位还是有一定好感的。
在古山上无数人的努力之下,终于找到了这位的一点儿事迹。
“原来是七上骷髅山,杀的尸骸满地的血魔掌施良。”
有人说道。
骷髅山是什么地方。
一个旮旯角落,上面住着群山贼。
没错,魔界也有山贼。
这位仁兄当初刚出山,想要博个名声。
因此,与这伙山贼较上劲。
经过不懈努力,抱着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的战略方针,前后历经七年时间,七次杀上骷髅山。
终于将这伙山贼一个个磨死。
一伙山贼杀了七年,这位仁兄也算毅力惊人了。
自此,在当地便有了小小的名声。
名声有了,其他东西自然就有了。
值得一提的是,每个初入江湖的人,通常都会选择以山贼、悍匪为踏脚石。
杀了他们,一来会得到个为民除害,惩奸除恶的好名声。二来,会得到他们搜刮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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