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有可能,而是必然,以一变十不大可能,但以一变二变三变五,会多不胜数。
有一个小吏道:“假如有人多冒口数怎么办?”
郑朗摇摇头,道:“不会了,纵冒也不会多,以五口冒六口之数,多领二十亩而己,若再冒,人少,本官又不让转卖租凭,只能广种薄收的粗犷式耕作,还要交纳相应多冒领的田赋、承担丁役,得不偿失。要么主户人家有许多佃户,你们本来的田地本官不大好过问,新垦圩田若多冒不耕作,到时候本官也要收回去,同样是得不偿失。”
道理与他曾假想的寺观占田一样,不让老百姓租种他们耕地,而让大和尚自己去劳动。随你占,只要是你自己亲自在耕种,占一百顷都没有关系,可大和尚能不能将一百顷地耕下来。切断这个根源,什么兼并都不会发生,顶多占几十亩地,种一种粮食,或者种一些小园子蔬菜瓜果,危害也大不起来。
几个小吏眼中茫然若失。
郑朗语气软了下来,安慰道:“好好去表现吧,还有一个机会能弥补的。”
眼睛盯着地图上芜湖县城方向看,一干小吏恍然大悟。
赵通判再次低笑。
这与用户口劳力分田姓质一样,反正圩田终要交给百姓耕耘的,换一种方式,老百姓会主要积极参与。
重新上报田产是不可能了,补偿也不大可能,但有新的办法弥补。郑朗已经说过利害关系,更大的利益是在芜、湖县城,以后这里必然成为巨埠,现在除物格院以外,多数地方,除了鸡毛山下一些人家外,从鸡毛山往东南斋山,或者往北方向,皆是真空地带。眼下地又贱,只要花少许钱,盖一些房屋,未来就会成为好的店铺,或者昂贵的民居。又何必在意那些耕地的损失?
这么多人知道,事情还能保密吗?有损失的主户也会勇跃参跃,将“损失”从县城弥补回来,不满的愤怨之情也会消失。
但换一个角度来考虑,这个城早迟要建的,不可能穷得连饭吃不上的农民跑过来买地盖房屋、修店铺、做生意,还会落在这些主户手中。何必不提前做一个人情将它送出去?
依然有一些人不满,他们隐瞒的田地太狠,可能上报一成到两成,圩堤一拆,上哪儿打官司去。可这样的人占了少数,不多,不多就闹不起来,凭少数人若要闹事,工程是没开的,一旦开了举国上下皆会侧目而视,判他们死刑过了的,但判他们一个黠面流放一点也不过。
揪住其中一两个处理一下,其余的敢不敢?
怕的所有主户闹事,法不责众,麻烦才会大。
还有一个方法,象传说中的包青天那样做,铁面无私辨忠歼,我定下的法令,必须执行,触犯了不问王公贵卿一律处理,道义也有了,说过一次罢,说了几回,上报五次报表,为什么还要隐瞒,有一闹事判一闹事者,有十判十者,纵然心中不平,也只能乖乖的听话。
那样郑朗不想,强行执法,不满压在心中,这些人在地方上又很有势力,终是一个隐患。
自己几乎在重造整个太平州,有了这个巨大的隐患,天知道会不会最后集中爆发?
第二幅地图收了起来,一干官吏心中还在打着小算盘,政绩想要,家中的“红利”也想要,郑朗不得不咳嗽一声,将他们思绪拉回来,又说道:“我们先商议这两圩。”
就是一些细节姓的问题,以及最后一次勘探,派出大量人手,查看地形,最终确定圩堤的堤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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