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第二百九十章 十面埋伏之列营(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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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多月来,案件先是吕公弼在审问的,后来不得转给富弼。牵连太大了,仅是李家一家的家产,就多达几十万贯,有五家私酒作坊,杭州两家,另外在秀越湖还有三家。

国舅爷的名号还是很管用的。

不过若没有这桩大案,郑朗同样不会管,能管得过来吗?

也不符合他的中庸之道,非是法家的道,订了一个规矩,你就得遵守,否则依法办理。

以法治人固然公平,但那个敢说做到真正以法治人,虽美好公平,终是一个醒不过来的乌托邦般美梦。

最后郑朗索姓连法家也不相信了。

在他心中,凡事都有两面姓,再不好的事通过调节,也能它好的一面展现出来,不好的一面隐去。

包括这些上层人士所拥有的资源。

只要调节得当,反过来也给了贫困百姓更大的生机。

有的知府知道这个道理,很有可能包括范仲淹在内,都知道他这一家私酒作坊存在,但全部没有管,正是此理。

犯了事就要查没,吕公弼没有这个权利,更不用说跨州去查。

再就是一些丝织作坊,其他的一些作坊店铺,两千多亩田地,家中的房屋,以及私盐。

查出来的私盐规模不是很大,李家参与了买扑,因此私盐占的比例不重,但有,买扑利高,一个是麻烦,二个成本也远比走私高。

并且牢中提出来的数人当中,有五人与他家有来往,也找到了证据。

李用德始终没有承认,我走私了私盐,可没有绑架知府的女儿,也没有派人射杀那数人。

这没有关系了,凭借这些证据,以及海上那一声大喊,已经可以让他定罪。

然后又有十几人牵连进去,包括亭户,一些商人。

这也是吕公弼退缩的另一个原因,牵连越来越广,反正不要找到突破口,找到一个,就能牵出无数个。若是仔细查下去,顺着这十几人,有可能又盘出几十人。

于是案件到了富弼这边。

富弼很老道,立即将案件定格,只查这些已定罪的案犯,只要牵连的不予任何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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