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四百二十九章 召(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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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朗与韩琦四人皆上书了冗兵之患,自战争起,国家八成收入用在冗兵上。宜大规模的裁兵,必须将国家禁兵控制在六十万以下,厢兵控制在四十万以下,淘汰其老弱,战斗力提高,国家又减少大量财政支出。

这里几人出现一些分岐。

郑朗与范仲淹是直接裁兵,诸寨砦修好后,郑朗就着剩下的四万八千几百名士兵,不增也不减,实际是裁去大量军队。范仲淹则说了很多,暂时不会减裁,最后借着西夏削弱之时,想办法夺下横山,在这之后,借着横山之险,泾原路与环庆路、延鄜路形成整体,环庆路保留三万军队足矣。然而韩琦却在吵闹,说其他数路兵力充足,秦凤路兵力却很少,俺不是在后方,也有用的,泾原路用兵,我可以随时提供支援。秦凤路有兵,与吐蕃的结盟才会更有威慑力。真不行,增加乡兵吧,为了甄别,在他们脸上刺字,防止他们逃避兵役。

裁兵可以,别裁我的兵。

由此可见,各人的心地,韩琦私心重了。

现在未考虑裁兵,而是考虑这条免役法。接下来便是第二条,耆长、户长等仍由第一二等户轮差,为期一年,应役期内免纳役钱十五贯。壮丁由不纳役钱的第四五等户轮差,为期半年。

郑朗也做了修改,一二等户改成一二三等户,选人更广,壮丁增加补贴,为五贯钱,不是免费征役,而是有偿应役,役重或者特殊情况延期,出外者,分别再给一些钱帛补偿。

通过这一条,已经将它定姓为一个便民的良策,而不是一个敛财的良策。这么做是方便百姓的,而不是变着法子替国家谋财的。有这个定姓,引起的纷争必然会减少一半。后面还有类似的条款。

第三条,三等以上户不再服役,就要依其资产交纳免役钱,核心所在。城市坊郭户分为十等,上五等者户旧无差役负担,也要按户或资产减半出钱,女户、寺观户、单丁户、未成年户,自三等以上才征收助役钱。

依然做了修改。

王安石敛财敛疯了,导致越是大户越是悲催,因此怎么减半有了讲究,郑朗以十开始减,比如一百贯家产开始征免役钱,一户一百抽二,五贯钱抽十贯。到一万贯不是抽掉两百贯,而是一百贯。十万贯不是抽掉两千贯,而是五百贯。一百万贯抽掉的不是两万贯,而仅是两千五百贯。

与后世不同,收入越高征税越重,可真正征了多少税进入国库?很是疑问。况且这是封建年代,不公平也没有办法,必须让大户人家配合。他们反对,就等于郑朗所说的那个天下在反对。

还是有些混乱,比如说一千到两千贯收入的甚至还不及一千贯收入征的免役钱多,那么想办法增加自己财产或者减少自己财产吧。相信下面老百姓自己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后一条措施是照顾一些人,以郑朗之意,寺观户应不在照顾行列,可已经开了一个头,很难得。于是将寺观户改为第四等起,而不是从三等才征收,也略过五等户。

但又增加一条,对于牛马等耕种牲畜,不得计入财产。

全国姓的缺少耕种大牲畜,必须保护。有的百姓为了逃避以牛计算财产,刻意不去养牛。于是全宋朝一直缺少耕牛,使耕种效率下降。

第四条是以一州一县之力供一州一县之费,以一路之力供一路之费,诸路各从所便为法,确立役额人数,预算役钱收支数量,除足用的雇值外,为防灾荒欠搁,多取二分,称之为免役宽剩钱。

这一条也做得不好,比如现在的杭州,让杭州实施这一政策,所有人会笑得合不拢嘴,可那些贫困州县怎么办?因此,将全国州县细划,划为五等,这个五等是指郑朗嘴中所说的三等。贫困州县不能实施,也实施不起来,边境弓箭手负担沉重者同样不能实施。余下的州县分成五等,一二三四等预留四三二一分,五等仅自保支出,不得额外征收。

这些多余的钱,一是为了防止灾荒欠搁,二是拨出一部分补贴贫困州县,但力役负担沉重者,或者边境弓手多者州县财政。

均衡全国贫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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