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史上的青苗法,苏辙肯定是反对的,但面对这种改良型的青苗法,苏辙疑惑了。又拉着王安石找到郑朗。
几个学生分岐越来越重,郑朗感到担心。
不过听到这种改良型青苗法,郑朗愕然。其实银行到最后,必须涉及到社会的底层,但这时能实行所谓的改良型青苗法?
郑朗让这个改良型青苗法噎住了,大半天未说话。
然后与王安石促膝谈心。
有的想法郑朗自己也没有想清楚,当然,也不会告诉别人。
为王安石所逼,郑朗老实地交待出来。
比较及时,正好京东转运使王珪的侄子王广渊上书:方春农事兴,而民苦乏,兼并之家,得以乘急要利,乞留本道钱帛五十万,贷之贫民,岁可获息二十五万。
确实,这个高利贷将百姓逼苦了。
但因为郑朗解释得很清楚,王安石未同意王广渊的意见。
又来,王广渊的弟弟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上书,河北可以卖几千个度僧牒,用此作为本钱,可以在陕西实施青苗法。度僧牒也就是大和尚们的合法营业执照,仅此一项,可以得钱五十万缗!
王安石犹豫不决,不管什么青苗法,反正朝廷不准,大和尚们有增无减,不如换几个钱。想一想,仅是批准一下,一不需朝廷任何资本,二不需任何后续的投入,收入就是五十万缗钱,不亚于宋朝一年茶叶低潮期的总收入,何乐而不为。
大程说了一句,非是王道之正。
王安石说道,颢所言自以为王道之正,臣以为颢未达王道之权也。今度牒所得,可置粟四十五万石。若凶年人贷三石,可全十五万人。如是而犹以为不可,岂为知权乎!
赵顼意动。
郑朗又立即前来扑灭。
王安石说得似乎有道理,反正老百姓一心想做和尚,阻也阻止不了,不如索姓换几个钱,还不是少钱,仅是河北执行一下,能在荒年活人十五万。但真是如此?
首先第一条,和尚们太多了,已成了宋朝沉重负担之一。寺院侵地兼并,是宋朝一大时弊。从他们身上敛一些财问题似乎不大,关健是朝廷敛财敛到度牒上,上有所好,下有所投,下面官吏会怎么做?
其次对真和尚郑朗是持欢迎意见的,但有几个真和尚,多是好吃懒做之辈,或者是因为生活无奈,或者是罪犯,隐匿于寺院,他们披着宗教的外衣,敛财手段不亚于那些大户人家。今天投资了度牒,明天会加倍敛向百姓。宗教带头的不是宣扬教化,而是宣扬的如何敛财,要这个宗教还有什么作用?
三是王道,郑朗与大程想法未必一致,大程说的乃是存天理,灭人欲,但灭的是何种人的人欲?穷困百姓!一种落后的变相愚民政策。但这个王道说得不假的,国家治理百姓终以王道为主,也就是正道为主,能说得过去的治理政策,为了敛财敛到度牒头上,何有正道,何有王道?要么对寺院的侵害进行一些掣肘政策,要么就放开,千万不能用它来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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