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青菱这边手忙脚乱,沈安吾却边开车边笑,俊眉朗目全是止不住的笑意,笑得胸腔都不停得震动着。
说实话,活了两辈子,没见他笑得这么欢实过。一瞬间,平日里的冷峻严厉统统不见了,此时他看上去和浔大那些男生也没什么区别。
许青菱不明就里,她本来是好心帮他,怎么现在反倒被他笑,当即轻啧一声:“你这人真的!下回不帮你了。”
她生气炸毛的样子,又让沈安吾想到某种猫科动物。他忙止住笑,转过头看着她,认真道:“今天真的谢谢你。”
许青菱看着他贴着绷带的脸,心里也觉得奇怪,这架势刚才那对父子分明是大吵了一架。她想不通的是,沈兴邦怎么让儿子把这块手表交给自己。
沈安吾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目不转睛地看向前方,若无其事地缓缓开口:“我跟我父亲说了,那天晚上是你救了我。他就闭嘴了。”
刚才在书房他刚说完,他父亲就颓然地往椅子上一倒。
沈兴邦脸色不大好看,那一瞬间突然想起来很多事情。他和尚蕙兰刚认识的时候,两个都在市场上摆摊,他早就喜欢上她了,而她却始终对他不冷不热。直到有一天,几个地痞流氓在她的摊子上闹事,他二话不说跟那几个小混混干了一架,被人当场用啤酒瓶开了瓢。
鲜血顺着他的脑门淌了一脸一身,平时干练又泼辣的尚蕙兰当场哭红了眼,陪他去医院住了好几天。出院后,两人就在一起了。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谁说得清。儿子之前一直对那天的绑架案只字不提,今天却跟他把那晚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出来。
沈兴邦越听越心惊,最后叹了口气,起身去开保险箱,从里头拿出一个小木盒,推到儿子面前:“这块手表,跟你母亲那条项链是一套的,你拿回去给她戴吧。”
刚和尚蕙兰分居那几年,沈兴邦不是没存着求和的心思,带着儿子去香港找妻子。
住在市中心的酒店里,看着街头干练利落拎着包疾步行走的年轻女人,不免想到尚蕙兰年轻的时候。那时候她也是这样风风火火,雷厉风行。
他从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上她了。为了娶她,他用了很多见不得光的手段。不过他并不后悔,他知道像他那样的人,如果不是用了点手段,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拥有她。
到了香港,他特意到那间拍卖行,把当年没舍得和钻石项链一起拍下来的手表,给拍了下来。
沈兴邦一辈子没向女人低过头,带着儿子去见妻子,送上那块钻石手表想把她哄回来。
结果,妻子根本看也不看一眼,只将儿子搂在怀里,轻声细语地和儿子说话。
无论他怎么劝说,妻子就是不松口跟他回浔城。
沈兴邦气得带儿子回了酒店,打算第二天离开。谁知当晚,接到拍卖行的电话,说他刚拍下的钻表落在某某酒店了。酒店经理联系不上他,只好照着盒子里留的拍卖行卡片上的号码打过去。
那时候,他才知道自己费尽心思恨不得将所有好东西都捧到她面前,在她眼里不过一钱不值。
第二天,沈兴邦去餐厅取回了手表,带着儿子离开了香港,打那以后再也没踏足那个城市。
回浔城后,那块手表一直锁在保险柜里,他没有再看过一眼。
今天看到那姑娘脖子上的项链,他才想起保险柜里放的这只钻表。
罢了,一代人有一代的因缘。这一次,沈兴邦不想管儿子谈恋爱的事了。
……
不管怎么说,今天自己算是完成了答应沈安吾的事。
到了学校,许青菱感觉浑身的毛孔都舒坦了。活了两辈子,御园那个地方给她的感觉始终都一样,暮气沉沉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下车已经走到宿舍门口,沈安吾在后头喊她,转过头一看,他手里拎着陶姐给她的那袋吃的。
许青菱这才想起来自己还忘了样东西,赶前上前去拿,冲他摆摆手:“再见!替我谢谢陶姐!”
沈安吾站原地,看着她的背影往宿舍里去,脑后束起的长发随着她奔跑而左右晃动着,几步便消失在视线尽头的那一截台阶。
说不上什么心情,有种刚谈完重大项目后的亢奋,又有种空荡荡的茫然无措。
……
许青菱推开寝室门,探头进去,屋里静悄悄的。天气好,室友应该都出去玩了,她莫名地松了口气。
洗了个手,打开陶姐给她的那只保鲜袋,看到上面两个盒子她傻眼了——刚才她还给沈安吾的项链和手表,又被他给塞回来了!
许青菱额角猛跳,心脏也不受控地乱跳了起来。她不明白沈安吾为什么又把这两个东西塞回来给她。她住的可是集体宿舍,不管是项链还是手表,任何一个都比她还值钱。这万一丢了,找谁去?
许青菱用力咬了咬唇,等心跳缓下来,拿出手机给沈安吾打了个电话。他那头也正在打电话,一直是忙音状态。
她只好给他发了条短信,问他为什么把项链和手表又塞回来。她住在没有监控的集体宿舍,这不是成心让她晚上睡不着吗?
发完短信,她赶紧将那两样扎眼的东西锁进书桌那个唯一带锁的抽屉。至于钥匙,许青菱绕着自己那一方小小的地盘看了半天,没有合适的可以藏的地方。
她从柜子里找了根绳子,把钥匙穿起来,挂在脖子上,藏进衣服里。
戴好后,摸了摸胸口那个小小的硬物,许青菱才算长舒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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